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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这片水域并不能称之为海,它没有大海那么广阔,那么深刻,它只是一片绕城而生的江河。
“到了,”沈晚欲放下山地车脚踏,“下车吧。”
浅滩上堆积着白色细沙,脚踩上去很软,犹如踩在云端。萧索黯淡的景象里,海岸边居然搭了舞台。
台上有支街头乐队正在表演,主唱扎马尾,戴着骚气的耳钉,脖子上纹着蛇和玫瑰,他脚边支着两个活动音响,前面摆着一块荧光led灯牌,写着——“去他妈的世界”。
躁动的金属乐在海边蔓延,喧嚣鼎沸,周围站了很多人,有青春洋溢的学生,也有蓝眼睛白皮肤国际友人,他们手上拿着零食和啤酒,跟着节奏摇头晃脑。
这里不像冬天。
“我们过去看看。”沈晚欲主动去牵孟亦舟的手,以十指相扣的方式。
从前在外面,沈晚欲是不肯表现出这些亲密行为的。沈晚欲转头,见了孟亦舟微怔的表情,他笑了,直接利落的在孟亦舟唇上印下一个吻。
多年后再回忆起来,好像就是从这个吻开始,沈晚欲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愣着干什么?”沈晚欲拽了孟亦舟一把,“快走。”
这是冬春之交的夜晚,神刹海远离了城市的声色犬马,他们挤进人群中,如潮的乐声没过头顶,令沈晚欲短暂地忘记了一切烦忧。
主唱一把沧桑烟嗓,吼得撕心裂肺,脖颈青筋暴起,沈晚欲倾身,凑在孟亦舟耳畔问:“这歌叫什么?”
孟亦舟偏头,大声说:“不知道,我不太喜欢金属乐。”
不晓得为什么,沈晚欲开口时,眼底染上几分狡黠,他问:“那你想不想听我唱首歌?”
周遭嘈杂,孟亦舟听不太清楚,几乎是用喊的:“你说什么?”
沈晚欲没回答,给了孟亦舟一个温柔的笑,然后推开人潮,几个大跨步跳上舞台,沈晚欲附耳在主唱旁边说了几句话。
那主唱唱得汗流浃背,他抬手,扯掉半松半散的马尾,扶正麦克风,笑着对底下的听众说:“朋友们,接下来,我要把舞台让给我身旁这位帅哥,他说他喜欢的人也在现场,他想唱首歌给他听。”
此言一出,人群立马沸腾起来。
有人吹口哨,有人鼓掌,有人好奇地四处张望。
地平线处的晚霞逐帧褪去,墨蓝色的天幕滚滚而来,风携着水面卷起涟漪,翻出潮湿,远处是青山,层峦叠嶂,枯黄连绵起伏。
孟亦舟不知道沈晚欲说了什么,主唱慷慨地把舞台让了出来,他看着台上的那个人,逆光下,他的轮廓蒙上一层泛黄的虚影,好看到不太真实。
麦克风升高,蓝色荧光在粉红和深蓝交替的天际下闪烁,沈晚欲找到了茫茫人海中的孟亦舟。
吉他手拨动琴弦,轻扬的旋律随从他的指尖流倾泻出来,沈晚欲唱得是张悬的《艳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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