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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陪我两个月,只是在周末的时候会去看看我。而且,自从我回来,我们就不怎么见面了。虽然之前我们同住一套房子,但是他睡的是沙发。至于他吃过我做的菜……”
说道这里,锦瑟顿了顿,滴溜溜的黑眼珠儿转了几圈儿才继续说道,“那时候我刚学做菜,厨艺不精,总要找个练手的试试的。那时候,我做的菜可难吃了,估计你连看都懒得看一眼的。”
“当然了,如果你还是觉得对没有在第一时间吃到我做的菜而感到遗憾的话,我不介意为你做几个烧焦了的菜。而且……”
一边神神秘秘的说着,锦瑟已经轻轻踮起了自己的脚尖儿,嘴巴凑到了庄易的耳边,像是难为情似的小声儿的说着,“他吃我做的菜,只吃了一阵子。而你,能吃一辈子……”
“只要你不嫌弃……”
最后一句话,是锦瑟为了缓解自己说出那些肉麻的话而产生的尴尬才补充的。
这番话,还是沿袭了锦瑟率真直爽的性格,不矫揉,不造作,也绝对不扭扭妮妮。心里是怎么想的,嘴上就怎么说,大大方方的向爱人袒露自己的心迹,没什么好难为情的。
喜欢就说出来,不喜欢更要说出来,这就是锦瑟的原则。
有些女人想着总是“我不说,你也应该能懂”,但是锦瑟以为不然,你不说,别人怎么能懂?就算是心有灵犀,人家也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啊,更是没有能掐会算的本事。
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矛盾,沟通是少不了的。
如果心有灵犀真的能有那么神奇的话,那么,还有必要谈什么恋爱么?眼神儿交流不就得了?
你眨个眼别人就知道你想吃蛋糕了,那明显是不现实的,科幻电影里说不定都不会有这样的情节。
此刻的锦瑟,绝对意识不到自己这略带娇羞的小模样儿究竟有多么勾人,一双清亮的大眼睛眨巴眨巴的,但是一直没有从庄易的俊脸上离开过。
虽然看这张脸看的日子也不短了,但是锦瑟总觉得总也看不够似的,更是没有体会到传说中的审美疲劳。
她只是觉得,庄易这个男人啊,简直就是太完美了,她赚到了!
心里这么琢磨着,锦瑟精致的小脸儿上也跟着浮现出了诡异的笑容。以至于,到最后,锦瑟连自己是怎么被庄易吃干抹净的都不能清晰的回忆出来。
她只隐约的记得,她是被一双有力的大手给扛到床上的,再然后,她就任人摆布了,一点反抗的力气都没有。只是拖着自己酸软的身体,承受着一波又一波的快慰。
虽然疲惫,但是也甘之如饴,很快乐,很满足,也沉浸其中。
这种快乐,也只有庄易一个人能给予她。
房间内暧昧的喘息声此起彼伏,到最后,只剩下了男人粗重的喘息声和锦瑟近乎破碎的声音,一声声的喊着这个带给她快乐的男人的名字。
“庄易……”
“庄易……”
直到最后,锦瑟几乎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睡过去的,不知不觉的就没了意识。
看着躺在自己身下安睡着的小女人,庄易幽深的黑眸中闪过一抹不易察觉的复杂,随即在锦瑟有些红肿的唇瓣上轻轻落下一吻,额角还有因为运动而出现的汗珠。
“滴滴——滴滴——”
就在这时,庄易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响了起来。
拿过手机,庄易修长的指尖在屏幕上划过,点开了未读短信:今晚,我在1012房间等你,不见不散。
关掉了手机屏幕,庄易随手将手机放回原处,又重新躺在锦瑟身边,修长的手臂轻轻一捞,就将于他而言几乎没有重量的锦瑟捞在了怀里。
过了十几分钟,庄易睡意全无,幽深的黑眸扫过墙上的挂钟,而后毫不犹豫的起身直奔卫浴间。
庄易从卫浴间洗过澡出来,已经是十分钟以后了。换上一套干净整洁的衣服,临出门前,庄易深深的看了一眼还在熟睡的锦瑟,然后轻轻带上了们,直奔1012。
------题外话------
小甜蜜暂时告一段落,下面开始走剧情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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