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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第1页)

——致顾朝夕

是沈沂的字,字体很漂亮。

他写得一手漂亮行楷。

赵南星翻了翻信封,一张纸就那么轻飘飘地掉出来,落在地上。

陈年纸张已经泛了黄,赵南星弯腰捡起来,顺手打开,只见上边写得是——

[顾朝夕,做我女朋友。]

第12章

泛黄的纸张带着扑面而来的年代感,信纸的右下角被弄皱又抚平多次,似是怕坏掉,用透明胶带粘了一圈。

看得出来信主人的用心。

信纸没有落款,但有副橙色的简笔画。

随意几笔被勾勒出来的橘子和落日,看上去并没什么联系。

却很漂亮。

这大抵是沈沂的某一段过往。

赵南星的指腹捻过信纸的右下角,随后又折起来,将其放入放领带的抽屉,压在了最下边。

她也不知道这里为什么会有一封陈年的情书。

那年收拾的时候好似也看到过,不过当时生气,把沈沂的东西一股脑儿地扔进去,并没有拆开看。

这么看,沈沂在没有她的世界里,过得很精彩。

赵南星在没和沈沂重逢之前,偶尔也会想起他。

父母离婚之后,她和母亲便离开了沙棠村,这么多年,几乎没回去过。

就连一直住在那里的老太太,早些年也被接到了云京来。

赵南星不太喜欢回想起幼时,记忆力好偶尔也会成为一件坏事。

对别的小朋友来说很快就忘掉的童年,对她来说却一直留在记忆里,如同一根刺扎进心脏,每拔出一分都是血淋淋的。

说起来,她的幼时其实还算快乐。

衣食无忧,家庭和睦,她还没出生爷爷就已经去世,所以她们家跟奶奶住在一起,有个一年只会见一次面的小姑和姑父,偶尔是两三年。

因为小姑嫁到了英国。

女儿远嫁海外成了老太太的一块心病,所以在她很小的时候就耳提面命地教育她:“以后你可要嫁得近点,最好就在隔壁。”

最远不能超过沙棠村。

她便反驳:“那不行,我想去云京。”

老太太正给她梳头发,闻言在她后脑勺上敲一下:“去云京干嘛?”

“去看看呗。”她语调上扬,“听说大城市的灯会亮一夜,永不熄灭。”

“你听谁说的?”老太太眼神一凛,忽地福至心临:“是不是隔壁家那个白小子?”

彼时沈沂刚到沙棠村,在一众小朋友里最明显的就是肤色。

白到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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