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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生下来时就被定好了命运似的。
顺顺真就应了这句话,一路考上大学,特招入伍,如愿穿上她妈妈希望的那身衣裳。
入伍的第三年,裴顺顺战友老婆产房传喜,顺顺去医院随礼,遇见了和小春。
小春姑娘当时在病房里,穿着一身白大褂,笑声爽朗,那明艳笑容不经意的一回头,直接撞进了顺顺心里去。
恰巧顺顺战友的父母和小春的父母都是老同事,关系一层搭着一层,加上小春姑娘性格爽朗,顺顺热情靠近,很快,小春就和顺顺成了好朋友。
晚上,顺顺回家躺在床上愉悦地想,都是天意啊。
接触一段时间后,小春把顺顺介绍给了卫蕤,之后在虬城,这仨人就抱了团。
三个人中,总要有个主心骨,这个主心骨就是卫蕤。
卫蕤不讨厌顺顺,十分欣赏。
这个欣赏的原因,除了顺顺有个绝顶聪明的大脑,还因为顺顺很有教养,他不过分讨好任何人,和你亲,和你玩,但始终又与你保持适当距离。
当他得知卫蕤与小春并非男女朋友关系之后,顺顺才对卫蕤说出心里话。
“我喜欢小春。”
卫蕤毫不意外:“我知道。”他重重拍着顺顺的肩,意味深长。“可小春野得很,一般人降不住她,她不是什么善良人。”
“她是——”顺顺很笃定。
一个在病房里对着新生命笑靥如花的人,怎么可能不善良。
顺顺从卫蕤嘴里得知小春年幼遭受过火灾,又从小春那里知道了她心里记挂着一个人。
一个什么人?一个救过她,但又无声无息消失了的人。
恰逢那时顺顺要和领导出差去雁城,临走前,领导嘱咐他,到了雁城以后你去帮我打听一下,这里有没有叫一个胡唯的人,如果有,想办法约出来聊聊,看看他家里几口人,和什么人在生活,有没有兄弟姐妹。
顺顺吃惊,胡唯?这名听着耳熟。
领导呵呵笑,我一个老朋友托我帮忙,你把这件事情记在心里就是。
顺顺心潮澎湃,终于想起来这个人名在哪里听过。就是小春嘴里说过很多次的,她心心念念救过她的人!
可顺顺想不通,为什么小春总是执着于一个很多年没见过,都已经把她忘了的胡唯。
顺顺对胡唯,也是态度复杂啊……
欣赏:他头脑聪明,智商过人,自己教的那门离散数学,结业考试时他考了第二。只和第一名的专业生邱阳差了几分。
顺顺翻来覆去看那张试卷,将成绩优秀的戳重重盖进胡唯的档案里。
不忿:他出身平常,一个小地方的机关干事,那样复杂的家庭,学历又没有自己高,怎么能比。
裴顺顺就在这样的纠结中,一路寂寞地往前走。
忽然耳边呼啸,疾速飞过一辆超级跑车,引擎轰鸣嚣张,引得顺顺不悦皱眉,心里暗骂:这么猖狂,早晚出事。
刚这么想完,砰地一声巨响——
蓝色跑车就那么躲闪不及撞了个骑自行车的年轻人。
年轻人被撞飞老远,咚地飞进敞开的垃圾箱里。
二丫走在前头心脏都要跳出来了,猛地捂住嘴。
她这是亲眼目睹了一场车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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