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苹果很甜,与文明年代的优良育种有一定关系。更重要的,还是苹果自身的进化。甜味果实是植物的一种自我保护措施,与鲜红耀目的外表一样,只有这些才能吸引鸟兽前来啄食,它们吞下果核在排泄过程中给予植物养料,帮助生长与扩散。
天浩并不认为手上的苹果属于这个范畴。这样的进化逻辑无法解释坚硬且颜色暗淡的果壳。严格来说,这样的苹果正在脱离“肉果”行列,朝着“坚果”方向一路狂奔。
坚硬的果壳必须用刀子才能破开,果肉有些软,与其说是固体,不如说是淡黄色的半凝固物质。总之这是一种天浩从未见过的水果,柿子的口感,苹果的味道。
盐,可以让很多东西改变原有的形态。
将硬壳苹果对半剖开,表面抹上一层碾细的盐末,放在阴凉的位置风干。做法很简单,就算没有硬壳苹果,以前也不是没人想过对别的食物进行腌制。因为海里有吃人怪兽威胁,磐石寨无法得到更多的盐,也就无法对基础食物进行深层次加工。
天浩觉得这种硬壳苹果很适合酿酒。他让村民们大量采摘,除了留下腌制的部分,其余的用水清洗果皮,挖出其中甜软的果肉,掺入一部分寨子周边山上采来的浆果,将其捣烂,放入一个个土陶罐子,耐心等待着发酵。
浆果的外形与蓝莓相似,口味偏酸。之所以选用这种东西,是因为浆果外皮有一层野生酵菌。文明时代很多水果外皮上也有着类似的自然发酵物质,比如葡萄和李子,果皮上都有着淡淡的“白霜”。
老祭司对一个个装满硬壳苹果的土陶罐子很好奇。这些罐子存放在磐石寨的公共仓库,他每天都会过去看看,用手指关节轻敲着罐子,仿佛这样做可以加快发酵速度,提前喝上春甜美的酒汁。
夜晚降临了。
天浩有礼貌地敲开老祭司的木屋房门,走了进去。今天下午的时候永钢就找到自己,说是晚上约着来老祭司家里吃饭。狩猎队这次出去收获丰富,得好好庆祝一番。
面目狰狞的野猪头被整个砍下,连同内脏一起放在屋角的木盆里。腥臭的猪肠即便是在文明时代也很难清洗干净,必须用面粉和盐反复搓揉。这种方法在磐石寨人看来实在过于奢侈,天浩也没兴趣自找麻烦。他微笑着对老祭司和永钢行礼,然后走到正用刀子从猪身上砍下整条后腿的巫且面前,接过他手里的刀,割下一大块腰窝肉。
这是整头猪身上最柔软的部位,俗称“五花”。与被驯化的家猪不同,野猪的体脂含量很低,凶悍好斗的它们外皮极厚,无法像家猪那样连皮带肉烤着吃。
天浩将猪里脊成两厘米见方的肉块,让巫且把肉块穿在铁钎上。这种简单的金属制具家家都有,而且数量很多。只要是为了晾晒肉干,尤其是到了秋末快入冬的时候,为了尽快制成腌肉,人们会用多根铁钎把清洗后的猎物撑开,挂在房梁下面,易于风干。
撒上盐和调料的肉块烘烤时间不长,嚼在嘴里很嫩。
吃了几串烤脊肉,天浩放下手里的铁钎,挥刀将摆在砧板上的五花肉切成薄片,照例穿上铁钎,架在火山烘烤。
老祭司和永钢邀请他过来吃饭,很大程度上是看中了天浩在烹饪方面的超人技艺。一顿饭,同样的食材有很多种吃法,谁也不会拒绝在享受方面提高层次。
生猪肉是北方蛮族的传统做法。必须是鲜嫩的里脊才能生吃。天浩进来的时候,老祭司长子巫且已经在砧板上剁碎了不少。天浩把小山般的剁肉装进木盆,放上从外面摘来的野生香菜,撒上自制的百里香。没有醋,就用野果发酵而成的一种酸汁代替。天浩没有放入传统做法必不可少的新鲜猪血,他在肉糜里加上了半个硬壳苹果,最后才撒上盐。
唯一遗憾的是没有辣椒。
文明时代的西南省份生猪肉吃法盛行。有香脆劲道的“烤生皮”,还有麻辣酸香的“剁生”。当地很多人因为生猪来源不干净,吃了以后被寄生虫感染。尽管疾病缠身,仍然不肯放弃常年形成习惯的特殊美味……天浩原本对此一直都是敬而远之,很偶然的机会,被朋友拖着勉强尝了一次,结果吃了以后就上瘾。
食物与执拗性思维之间的差距是如此巨大。很多事情如果不亲自尝试,永远不会明白其中的奥妙。
老祭司吃得很满足,他用手背抹了一下沿着嘴角流淌下来的鲜红肉汁,对天浩笑道:“阿浩,咱们寨子如今是越来越兴旺了。我和永钢商量过,入冬前,你去一趟族城,把你的“千人首”职位申请下来。”
天浩心脏猛然抽动了一下,他没有在脸上显露丝毫痕迹,淡笑着摇摇头:“咱们寨子现在只有七百多人,达不到千人的标准。”
“等到冬天就够数了。”狩猎队长永钢用筷子挑起一大团生猪肉送进嘴里,边嚼边说:“我这段时间在周边寨子里转了一圈,他们的粮食收成跟咱们差不多,但是往族城里送的上缴份额至少也是百分之五十。人人都想得到姓氏啊!像孚松那样的家伙还有很多。”
说到这里,永钢放下手里的筷子,端起摆在面前的陶杯喝了一大口浓茶。他用舌头在口腔里剔着牙,叹了口气:“不是我对族长不敬,他是个好人,百分之三十的上缴定额一直没有变过。可是下面各个寨子里的头领不这样想,人人都表现,争先恐后把粮食缴上去,到头来,有几个人会真正管过别人的死活?”
天浩微微一笑,也不言语。
他其实对此深有感触。
“千人首你是绝对够格。”老祭司嚼着嘴里尚未咽下的肉,递过来一张小型兽皮:“这是我开给你的文书,永钢已经看过,我们俩都按了手印,你尽快送到族城审验。咱们寨子里的人会越来越多,明年这个时候,估计会超过一千。呵呵,好好干,别让我失望。”
……
饭后,巫且送着永钢出去。看着他们消失在门口的身影,老祭司转过头,望向天浩的时候,眼眸深处透出一道意味深长的幽暗目光。
“说是收你为徒,可实际上,我还真没怎么教过你。”老祭司的语调有些自嘲。他抬起头,望着被烟雾熏成黑色的天花板,喃喃自语:“当年师傅收下我,让我成为行巫者的时候,差不多也是你这个年龄。”
天浩用探询的目光注视着老祭司:“您的师傅?”
“他一直跟我在一起,从未分开过。”这句话有些莫名其妙,充满了缅怀,隐隐有一丝悲伤,更多的却是兴味索然。
老祭司站起来,慢慢走到屋角,抱起一个十多公分高的土陶罐子,转身回到他自己的位置,将陶罐轻轻放下。
罐口用一整块揉制过的旱獭皮封着,扎口的藤绳系得很紧,就像文明时代罐装腌菜的做法。
当着天浩的面,老祭司解开系绳,揭开封皮,从罐子里拿出一颗人头。
重生鬼手毒医 乡村透视小仙医 美人娇 世界一级艺术狂徒 国足救世主 BOSS,幸运来袭! 修仙小农民 江山一笑红颜怒 萌宝驾到:总裁爹地是我的! 少女,打铁吧! 从木叶开始的宇智波琴川 盛夏之恋 武震九天 我在远古作威作福 角色扮演是有灵魂的! 甘棠以白 农家女和穿越汉 极品特工王妃 郅玄 权宠农家悍妻
安西云穿了,从中医世家传人成了古代候府女扮男装的世子。并且一穿过去就身陷牢房。原因是她为了跟人抢一青楼花魁而杀了人。为了替自己洗清嫌疑她只好查明真相。之后,众人惊呆了,没想到京城出了名的纨绔竟然会查案。直到后来,全京城的人对她的评价都变成了这样。大臣们威远侯府世子真是好儿郎啊!不仅会破案,做的那生发剂也贼好使!世家千金威远侯世子,可真是英俊不凡聪朋绝顶,让我们恨不得以身相许!百姓们诶呀,要说威远侯世子,那做出来的东西可真是好使!全京城的人都越来越喜欢她。包括那个让人闻风丧胆的残王博北翊。如果您喜欢玉冠京华,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作品名明末新帝国现代屌丝青年刘布,穿越至平行世界祟祯七年山东临清当大户人家公子哥身上,刘布刘邦的刘,吕布的布,万金购得天下第一美人陈圆圆,以为可以从此过上没臊没羞的生活,却闻大明将于十年后灭亡。还好!有十年好日子过。这可是明朝末年,山东更是四战之地,好日子,不存在的。且看刘布如捐官当千户官,训练出一支铁军太平军,雄踞山东半岛。挫败奸臣对于家族的图谋,将计就计,痛打落水狗,将山东官场搞得天翻地覆,鸡毛一地。仿效荷兰人郁金香热,泡制大明版传销式全民孵银子,制造大明金融危机,尽掠民间之富,得银五千万两。威迫利诱澳门葡萄牙人工匠,获得了火枪和红衣大炮的制造方法,设立兵工厂,打造东亚最强火器部队,娶郑芝龙之女,与郑氏结盟,获取郑氏水军舰队。最后搅动风云,逐鹿天下,在乱世之中,闯下一番事业,力抗异族,延续了汉族文明。如果您喜欢明末之新帝国,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人皆传言,Z国君家掌权人冷血狠戾,杀伐果断,不近女色,却独独将一个目不识丁的小女娃视为掌中宝。小女娃拍案而起,假象,全都是假象,什么不近女色,那每天想方设法套路她的是谁?宝贝乖乖,不许跑路...
关于福满农家穿成团宠后带全家崛起偶尔能做预知梦的大哥文能飞针走线纳鞋底子武能打遍村中无敌手的二姐过目不忘尤其喜欢数钱的三哥以及穿越后突然就发现自己能听懂鼠语的穿越小妞种田?灾荒?战乱?不怕,看一家子奇葩凑到一起,如何发家致富逆天改命!田小满表示老天爷啊,自己就是普普通通穿个越,怎么穿着穿着就有点一发不可收拾,带全家崛起了呢!...
夏薇茗死了,沈修瑾亲手将简童送进了女子监狱。§三年牢狱,简童被沈修瑾一句好好关照她折磨的大变样,甚至狱中被同意捐肾。§入狱前,简童说我没杀她。沈修瑾不为所动。§出狱后,简童说我杀了夏薇茗,...
有一天,安景突然发现,自己温柔贤惠的夫人高坐在魔台之上,号令群雄,心中震惊万分。夫人,你竟然是魔教教主?夫君,你竟然是那绝世剑客?如果您喜欢我的夫人竟是魔教教主,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