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除非他们瞎了。”他说。
任明卿觉得他说这话时的表情很古怪,在幽暗暧昧的灯光下,他的眼睛甚至像蛇一样闪闪发光。那种光芒是一种隐约的疯狂,狂妄自大,愤世嫉俗。他不像是在夸奖人,但任明卿却又敏锐地感觉到,他也不是在说谎。他是认真地给予了这个故事很高的评价,用一种几乎于鄙薄的神态。
任明卿被奇怪地安抚了。如果庄墨表现得欢天喜地,直白热烈地夸奖他写得好,以他的性格,他八成会觉得对方在故意安慰他。但是庄墨表现得很焦躁,他直到现在还在兜圈子,扶着沙发平复心情,故意背过身去不让他看到自己的表情。“他也是一个写手,一个职业作家。也许我的故事里有什么东西让他很嫉妒。”
当任明卿脑海里跳出这个念头时,他被吓了一跳:他怎么能那么揣测他的恩人!更可怕的是,一想到这种可能,他的头脑变得晕乎乎的,身体也变得轻飘飘。别人的嫉妒是治愈自己的良药,他飞快地浏览了一下自己的稿子,突然之间又觉得它是如此地好看了。
任明卿一边做着忏悔,一边躲到屏幕后面,努力把注意力放在文本中,不去观察房间另一头的庄墨。为了逃避自己肮脏的想法,他躲进虚构的世界中,没用五分钟就彻底进入了状态。他敲击键盘的速度逐渐变得飞快,他的神情变得放松,呈现出一种在现实生活中不曾有过的坚决和力量,肆意执掌着笔下人物的生杀荣辱。
庄墨不知什么时候转过身来,冷冷地审视着这一切——他觉得自己受骗上当了。
任明卿现在的功底绝非两年前可比。那五篇样稿,现在回想起来是如何地稚嫩,现在的他简直令人震惊。
庄墨盯着那张被显示屏照亮的冷肃的面容,心想:你到底写过多少书?一百万?五百万?或者更多?
一个人的文字是没办法骗人的。新手跟写过一百万字的人,没法比;写过一百万的人和写过一千万字的人,也没法比。这倒不是说他认同又长又臭的裹尸布,而是大量的训练会洗髓伐骨般改变一个人的语感。这两年里,任明卿一定写了非常多非常多的书,他的文字流畅度简直到了一个登峰造极的地步,以至于庄墨第一遍看的时候,忘掉了自己是个编辑。他就像一个初中生,读到一个有趣的故事,就这样一口气从头读到了尾——然后发现是篇太监。这对他来说是不可思议的,他已经近两年时间没有追完过任何东西了,不论是电视剧还是书籍。他的G点太高,再伟大的作品都有平庸的阶段,而庄墨的耐心极其有限;同时,他太过专业,作者一抬屁股就知道放什么屁。可是在刚才,他失去了自己的思考,忘掉了他为什么而来,只是沉浸在任明卿构建的世界里,在文字迷宫里兜圈。
庄墨有一点恼火。从某种意义上说,任明卿靠自己的天才,打败了他作为编辑的天才。
他担忧的巴托比症候群没有在任明卿身上出现,任明卿几乎什么也没有改变,甚至愈发熠熠生辉。他的故事依旧神秘迷人,悬念十足,节奏明快;他在文章结构上更加老练,同时,在塑造人物时摆脱了优柔寡断。他一提笔就带着一种强烈的个人风格,跟他本人极其不搭。他在现实生活中软弱无能,因为惯于忍受痛苦,所以麻木不堪,乍一眼看上去,跟没有希望的、庸庸碌碌的人如出一辙。即使是庄墨,有时候也傲慢地认为,他缺乏深邃的灵魂。但在他的故事里,他是如此敏锐、准确、一针见血,他的心理描写让人联想起陀氏,他嘲讽一切假象时尖酸刻薄的模样让人想到了简·奥斯丁与毛姆。即使是再搞笑、再肤浅的情节,在他笔下都透着一种浓烈而危险的深邃,就像站在海面上俯视海明威的巨大冰山。他的文章让人喘不过气。而他总会对背景色上那片阴魂不散的黑暗,报以十二万分的力量,让人怀疑那具软弱的躯体里,是否真的有那么坚强的心灵。
所以这一切都是怎么来的呢?他是不是欺骗了自己?他也像自己一样隐瞒了真实身份?他其实是个名作家,写过很多很多书?庄墨凝视着那张被显示屏照亮的脸,想从他战士一般的表情上看出一切问题的答案。
很快,庄墨推翻了自己的这个假设,重新变得火冒三丈。在看过任明卿的稿子后,他一直处于一种一触即燃的状态。
毫无疑问,任明卿是个天才,而且他认真对待了自己的天才。即使没有任何领路人,他也没有走岔道。他没有轻易消耗自己的才能去创作一些转瞬即逝的东西,换取名利,然后被名利反噬。他在深不可测的磨难中不断磨砺自己,他的心灵依旧是深邃而单纯的。
可是这难道不可笑么?在这个谁都可以写两笔的时代,很多人轻易地发了横财,很多人冠着作家的名头招摇撞骗,获得了以他们的能力根本不配得到的东西。他们放个屁都有人追捧。同时,真正的作家却在酒吧里端盘子。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写的有多好。
庄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他为任明卿打抱不平,甚至愤世嫉俗,也厌恶任明卿胆怯懦弱的表情。他刚才的样子仿佛在说:如果你说我写的不好,我这就走出门去,以后再也不写了。他的眼睛就是这么说的。
他怎么能如此不自爱?
“全都瞎了眼。”庄墨心想。
他是如此愤怒,以至于有那么一小会儿,他决定什么也不做,让任明卿珠玉蒙尘,活该是个报应。只是当任明卿终于写完了他的故事,累的满面油光地把笔记本递给他时,庄墨才打消了这个念头。他决定继续他之前的那个计划。如果世人不知道任明卿的存在,他们就不会为错过他而感到后悔。而且,对任明卿来说,当名作家显然是更好的命运。庄墨平静下来以后,就无法对任明卿太过苛责,毕竟他写的第一篇商稿,就把自己当做了主角。
第16章比稿:无人生还
任明卿写完刚过十二点。他站起来走了走,活动了活动自己血脉不畅的左腿,然后非常谦虚地请庄墨过目。庄墨说了一些鼓励他的话,却没有给他任何指点。作家在创作中是高度亢奋的,现在作品完成了,他的那些燃烧着的生命力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熄灭。他的身体还没有好全,又连续熬了两夜、挖尽了脑油,一分钟里他打了三个哈欠。庄墨半推半拉地把他弄到酒吧外头,塞上出租车,撵回家里,最后灌进了被窝。
第二天,任明卿依旧摊在床上起不来,庄墨给他定了个闹钟,希望他不要辛辛苦苦写完,却因为赖床而忘记交稿。
一走进公司,庄墨就听见烈火哥正在给许唯打电话:“许总,那个稿子我们还没排出来……啊,为什么?哈哈……那不是短篇还没收齐么,排版就还拖着……插图?哦对对对,插图也没画完,我们给配了十一张插图,画手正在改稿呢!啊?是不是彩图?当然是彩图啦,全给上铜版纸……”烈火哥这么诚实守信的人,撒起谎来尴尬得让人恨不得捉刀自杀,最终他通过哭诉办杂志有多辛苦说服了许唯,许唯答应下厂之前再看排版。
庄墨从进门开始,就觉得身后有道若有若无的视线,回过头,正对上叶瞬的眼光。叶瞬没有想到庄墨如此坦荡,挑了挑眉,嘴角扬起一丝了然于心的微笑。现在他不再忌惮庄墨,因为他自恃抓住了庄墨的把柄,而庄墨只觉得莫名其妙。
[原神同人] 好感度满值后被迫重开 无情道女修 降智女配只想被迫退圈 红日(父女 NPH) 天王殿 晚明 [综恐]这坑爹的世界 魂兵之戈 《雨季的倾诉》(完) 猎人游记[3p,剧情,肉渣] 「修真」师弟他是龙傲天 为欢(高H) 湿漉漉的月光(NP) 望棠怜(古言1V1 h) 疯美人不爱了 重生成权臣的心尖朱砂痣 楚楚好美味 当小三的快感 十五福晋(公媳) 今心似橙光于海
惊艳重生,遇到宠妻狂魔,怎么办?那就强强联手,打脸啪啪响,虐渣爽歪歪。她是一代兵王,回眸一笑,颠倒众生,重生为白王府郡主,世人眼中的小可怜。听说白郡主是个小怂包,整日里胆小如鼠,非常惧怕带毛的东西。可直到有一天传言变了传闻白郡主专治各种不服气。传闻白郡主抱着一只毛茸茸的神兽。传闻白郡主撩了一个风华绝代的妖孽王者归来,她手握绝世医术,坐拥逆天神兽,统御万花之灵,站立苍穹之巅,亮瞎众人。他是天之骄子,威震八方,却对她情有独钟,一眼万年,为她甘愿倾尽天下,只为护她世世安好。男强女强超甜宠文1V1,双处爽文。如果您喜欢夫人,轻点撩邪王狂妃,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我与十位,美女总裁的故事亲手培养出一位女总裁是什么体验?亲手培养出一位女首富又是什么体验?那如果亲手培养出全球富豪榜前十呢?重活一世,常青带着白月光与青梅,从零开始,一步步在商海中崭露头角,这期间,遇到了形形色色的女强人,与她们发生了宿命的交集...
王妃,我想生猴子!不,你不想!别人穿越后不是皇后就是公主,为什么她穿成了废物,还背了个大黑锅!在发现债主是前世干掉她的BOSS后,沐轻音化身小绵羊狂撩高冷禁欲的大长腿。撩不动?自然的跑路!但是,那个疯狂追来的黑化变态是什么情况!如果您喜欢毒妃凶猛娘娘,王爷黑化了!,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重生超级至尊一人一剑,横推世间,未尝败绩,震慑百族妖魔,守人族安宁。却遭人偷袭,重生回到地球。这一世,我韩觉,定将尔等杀的胆寒...
姜云钦穿越而来,从替师从军开始,到指染山河,剑指昏君,拥有了半壁江山。让所有人始料未及的是,她竟然选择扶小皇帝上位,不要这诱人的天子宝座。大局已定,小皇帝指着山河图对姜云钦说,江山为聘,千里红妆,我只要你。深情姜云钦难道说我把江山打下来就是让你送给女人的吗?警告!怒火值已经达到魔王级别!!江山有什么好?还不如闯荡江湖。书友群1106978109如果您喜欢江山不足聘,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一个颇为偏僻的豪华小屋九叔盯着眼前的光幕,林缘,对于这三个世界该如何选择只见那光幕上出现三个不同的世界九叔口中的林缘出声道义父,第一个世界和我们的世界差不多第二个世界讲的是复仇,不过她没有滥杀无辜。秋生打断道那我们去第三个世界。林缘听了便是一个哆嗦,他知道自家师兄神坑,但是平时坑就算了,现在这种情况还坑如果您喜欢九叔师徒的诸天求生游戏,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