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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第1页)

随着袁明朗的叙述,赵铮也在大屏幕上看到了这件物品。那是一支拇指粗细,外部依然带有光泽的棕色毛笔,笔身上刻有山水和一只啸月天狼,笔头的狼嚎成银色,整支笔竟然看不出历经千年风霜的样子。在古玩界,保存如此之好的物件非常少见。

为了证实此笔保存良好,袁明朗还特意打开玻璃展柜,带着白手套,拿着毛笔走下台,让大家可以近距离鉴赏,这也是袁明朗的拍卖特色,与竞拍者互动。

然而,就在袁明朗拿着毛笔走过之际,赵铮怀中用极墨之砚制作的符箓,突然有些发热。给赵铮的感觉就好像它们在呼唤许久不见的老朋友。

“难道这支毛笔有问题?”

赵铮心中纳闷,再次仔细的观察了这支笔一番,发现这就是一件普普通通的古玩,绝非法器。

“这是怎么回事,刚刚那种感觉就跟危机感一样,是真实存在的,应该不会出错。”

赵铮脸上疑惑的表情,引起了秦舞天的注意,“发生了什么事情?刚刚那支毛笔是法器?”

“我看过了,它绝非法器,就是一支毛笔,但它却引起了符箓的感应。”赵铮将刚刚的事情解释了一遍。

“你既然确定那不是法器,却又引起了符箓的反应,那么问题就出在符箓上,刚刚产生反应的符箓有什么特别之处吗?”秦舞天问道。

“有反应的一张是驱煞符,一张是气爆符,算是攻击性符箓。但我身上还有几张其他的雷爆符,也算攻击类的,却没有丝毫反应。”赵铮以符箓使用性的角度解释道。

“其他方面呢?符箓本身有什么不同?”秦舞天提醒道。

“其他方面?”

赵铮仔细思索着,“一样的纸,一样的笔,一样的朱砂,并没有什么不同。要说不同也只是有感应的符箓制作的时间比较晚,就在昨天,我用……”

回想到这里,赵铮恍然道:“我明白了,原来传说竟然是真的,那是诗圣杜甫的天狼笔!”

“诗圣杜甫的天狼笔?”秦舞天不解的问道。

“诗仙李白与诗圣杜甫二人本就相交莫逆,李白在失意之时,杜甫也尽最大努力帮助他。李白得到极墨之砚之后,生活才得到改观,当杜甫来家中做客时,他毫不吝啬的将极墨之砚借于好友使用。”

赵铮说着,便将与极墨之砚相关的事情,给秦舞天解释了一番。

“原来还有这样的事情,后来呢?”

公元七四四年四月,杜甫在洛阳与被唐玄宗赐金放还的李白相遇,两人相约同游河南开封、商丘一带。那时李白失意,杜甫劝慰。四年后的秋天,杜甫转赴兖州与李白相会,李白得极墨之砚,杜甫为好友庆贺。

二人一同寻仙访道,谈诗论文,结下了“醉眠秋共被,携手日同行”的友谊。秋末,二人握手相别,杜甫结束了“放荡齐赵间,裘马颇清狂”的漫游生活,回到长安。可等待他的却是郁郁不得志的仕途。

期间,安史之乱开始,他带着一腔爱国之情,准备投奔肃宗,辅佐他重振朝纲,结果路上跟王维一起被叛军所俘,他因为官职太小被丢弃。行于山野间,饥肠辘辘之际遇一只纯银色的啸月天狼。

感慨报国无门,一身本事却无处使用,只能死在这荒野山间,于是从怀中拿出自己写给李白的书信,希望不会被银狼破坏,希望自己死后李白可以看见。

结果银狼嗅到了用极墨之砚所写的字,非但没有吃掉杜甫,还给他叼来了一支毛笔,也就是诗圣笔,又称天狼笔。笔上的山水和银狼,是杜甫根据自己的所见所闻,用极墨之砚调制出来的墨汁雕之而上。

秦舞天听的入神,待赵铮讲完,她出口问道:“这支笔有什么特别之处?”

“从一支毛笔的角度说,它只能算是最好的毛笔。但是从风水学的角度说,诗圣笔的作用非常大。单一的笔只是一支笔,并非法器。然而,如果诗圣笔与极墨之砚配合,它本身的气场会瞬间改变,不仅能够提高风水师出手的速度,还能够增加它所制之物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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