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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大和风二清晰地感觉出此刻的轩辕已非当日的轩辕,无论是气势还是功力都似乎已脱胎换骨,变成了另外一人。他们根本不知道轩辕这数月间,每天都至少要在瀑布中练功半个时辰,无论是多冷的天,这对于许多人来说,简直是一个奇迹。正因为是奇迹,才会创造出奇人奇事。便连叶皇都难以置信轩辕的这种练功方式。不过,叶皇却再也不奇怪为何轩辕的躯体竟能比猎豹更能抗打,猎豹所修习的硬外功,一身铜筋铁骨,而轩辕身上的肌肉不仅抗打,更能生出一股强大的反弹力。是以,他在第一次与轩辕决斗之时,竟败在轩辕的以拳换拳之下……
轩辕没有停顿,此刻他身上已有三处伤,虽无性命之忧,但痛楚却不小,且仍在流血,是以,他绝不想纠缠下去,施展足力向沼泽方向掠去。
这之中的变化只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发生,等百战和帝放发现结果,一切都已迟了。
“追……”百战竭力喊道,此刻轩辕受伤,他更不想错过这个机会再让轩辕逍遥而去。
轩辕虽受伤,但却并不太影响自己奔行的速度,而且他仍能够在奔跑之时为自己肩头止血。不过,由于刀伤在后背,受手臂所限,无法自行止血,使得一路留下了许多血迹。
很快,轩辕便已奔到沼泽的边缘。对于这里,轩辕很熟悉,因为这是他曾经经常出没之地,但一直都没敢深入沼泽。
沼泽确是一片死亡之地,但也藏着许多外面所无法找到的绝世奇物。其实,这片死亡的地狱也是一个天然的宝库。
沼泽的边缘,是一片矮黄木,这里的景色有些特异,那是因为这里的树木并不高大,而是盘根错节,横向铺开生长,树木的皮色略带青黄,这便使得沼泽地区与其他地区有了一条明确的界线。
轩辕找到了桃红所留下的东西:几筒羽箭;一双长筒皮靴,显然是特地为渡过沼泽用的;一长串细细的丝绳;一根钩索;一杆短铁管;一大包药物和几套换洗之衣以及手套。
轩辕暗赞桃红细心,特别是从那双皮靴上可以看出其精巧之处。靴长两尺,是以经过熬煮后再以药物处理过的整张鹿皮所制,绝不渗水,更具有极好的韧性,其底部更以罗罗鳞片结成护肉。
轩辕认识这几片大鳞,当初他与叶皇猎得奇兽罗罗之时,便发现其脐部有数十片大鳞,刀剑难伤,唯含沙剑可将其切碎,却没想到桃红竟将这十多片大鳞镶在他的脚底,显然是为防备有什么东西刺穿了靴底而伤了脚掌。靴内设有两个暗袋,一边放有一柄半尺长的短刃,与轩辕怀中的小银刀模样很相似。其实,这双靴子还有一个最大的优点,便是可让一些小毒虫不敢向上攀爬,甚至走避。那便是药物泡制的效果,在龙族战士之中,有与毒虫打交道的高手,这点药物处理根本就是小儿科,但对于在沼泽中生存却又成了极有用的招数。
那一串细细的丝绳却是范林的玄蚕之丝,跂云花了数月时间才找到这许多玄蚕之丝,然后结成绳,这些绳子虽细,但却足以承受千钧之力,比之粗藤有过之而无不及。
一切的配备比轩辕想象的都要精良,也使轩辕更充满了信心,但在他欣赏这一件件小玩意之时,却发现了一个本不该发现的人——跂燕。
“你……你怎会在这里?”轩辕大惊地问道。
“我来为你带路,这条路若没有人带,最终还是会迷失在沼泽之中,永远也不可能走出去!”跂燕极为平静地道。
“你快走,我不需要你带路,他们很快就要追来了!”轩辕又气又感激,激动地道。
“不,我不走,你救了我的族人,便是我的恩人。是以,我绝不能看着你一个人去送死。没有人会明白这片沼泽有多么可怕!”跂燕大步走来,一身轻装加上一个包袱,脚上也穿着一双长筒皮靴,只是靴底似乎特别宽大一些,靴尖更向上扬起,犹如木舟的形状。
“既然这是死亡沼泽,难道你不怕死吗?”轩辕迅速将家当装入一个包袱中,包括一些干粮,同时把钩索向腰际一缠。
“生与死在这个世间已经太过平淡,它无时无刻不充斥在我们的身边,也无时无刻不存在于我们的身边,死亡已经不能对我造成任何的恐惧,我不怕!……啊,你受伤了?我为你包一下!”跂燕态度似乎极为坚决,迅速自包中抽出一些布条,与一包膏状的药物,不由分说地为轩辕包扎起来。
“谢谢!”轩辕目光向远处投去,不由得露出一丝苦笑,道,“现在便是想将你送回去只怕都不行了。他娘的,这群龟儿子来得可真快!你现在后悔了吗?要是你后悔了,我拼了老命,也要杀回去送你去见你爷爷!”
跂燕显然也发现了迅速赶来的敌人,脸色微变,不答反问道:“你刚才便是从他们中间杀出来的?”
“不错,不过却没能多宰他几个,算他们走运!”轩辕似乎不无遗憾。
跂燕有些不敢相信地望了轩辕一眼,想到那气势汹汹的数百九黎勇士,而轩辕只是孤身一人,这之间似乎毫不成比例,的确有些让她难以想象。不过,她并不想去追究其中的过程。
“西边仍有一个缺口,如果自那个方向杀出去,以我的速度,仍有六成把握可带你杀出重围。现在给你最后一次机会,是决定跟我去送死,还是回到你族人中?”轩辕认真而肃然地道。
跂燕目光坚定地对视着轩辕,斩钉截铁地道:“我从来都没有为自己的决定后悔过,更不会作出出尔反尔的决定,如果你轻视我们女流之辈,又怕我成为累赘的话,你不妨一个人先走,看谁先到君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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