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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的时候,她已经成了班级前五名的稳定成员,但仍然勤奋得吓人,常被老师拿来当作进步典型教育全班。高三冲刺阶段,她甚至被老师调到了盛淮南附近,用来镇压这几个调皮的男孩。那时候已经没有人敢明目张胆地议论她了——在他们这样的重点高中,好成绩意味着话语权,郑文瑞渐渐不再是无名小卒。
然而,盛淮南记得最清楚的并非她坐火箭般蹿升的成绩。高三寒冷的初春,她穿着清凉装做课间操震动全校。解散的时候,陈永乐他们笑嘻嘻地说她是振华高中版芙蓉姐姐。郑文瑞以斗牛的姿态从背后冲过来,飞身甩了他一个耳光。
所有人都惊呆了。
然而,她并没有训斥陈永乐什么。
她转过脸,腮帮上青筋抖动,几乎是咬牙切齿地看着站在不远处的盛淮南,他甚至清楚地在她的瞳仁中看到了两团跳跃着的蓝色火焰。
盛淮南站在人群中,所以她的直视并不能被确认为是单独投向他,仿佛是对所有人的沉默控诉。
她转身大踏步走开,浅绿色的系带凉鞋在地砖上敲击着,铿锵有力。
所有人都呆若木鸡,只有盛淮南默默地笑了。
有意思。他想。
然而他从来没有想到的是,大一下学期,春天刚刚染绿学校湖畔的垂柳梢,他意外地接到了郑文瑞的电话,约见。
他到得早,正在湖边徘徊发呆的时候,忽然听见背后中气十足的一句:“我喜欢你!”
那句“我喜欢你”,因为说话人太过紧张和直接,脱口而出的瞬间,语气竟然很像“快点儿还钱”。
是的,他一直以来的想法是对的。这个沉默的女孩子,就是一座加了盖子的火山。
盛淮南讶然,两秒钟后才找到自己的表情,调整到熟练的笑容,带有几分理解、几分疏离,说:“对不起。”
女孩刻意画过眼线的眼睛又亮了几分,然后敛去了光芒,二话没说,干脆地离开了。
盛淮南在湖边发了一会儿呆。波光粼粼的湖面偶尔反射过来一两道阳光,刺痛了他的眼睛。他不知怎么就想起了那时班级里不新鲜的空气中攒动的后脑勺儿,老旧的黑板,秃着脑袋的班主任,前桌男生堆了半米高的摇摇欲坠的卷子,和坐在一条窄窄的走道左边的那个几乎不讲话的女孩子。
好像过往的年华在自己毫不留意的情况下就这么溜走了。他周围的许多人都喜欢回忆,喜欢在space(空间)或者blog(博客)上写些带着小情调的追忆性的日志,只有他一直都缺少回头看的心意。
高中毕业后的那个暑假,他去叶展颜班级的同学聚会上接她。喝得醉醺醺的叶展颜靠在他肩膀上落泪,喃喃自语道:“旧时光再也不回来了。学生时代也不回来了。都不回来了。”
“淮南,你会回来吗?”
他有点儿好笑地说:“为什么要回来?人不是应该一直朝前走的吗?”
叶展颜苦笑,说:“你果然不会懂得。因为你没有遗憾,所以你从来不回头。”
他笑笑,没有再说话。
所有人都觉得,他过得完美无缺。旁观者永远保留着武断的自信。
然而刚刚从湖畔回到宿舍,他就接到了陈永乐的电话。
八卦传播的速度是极快的。那句中气十足的“我喜欢你”惊吓到了湖边的一对“鸳鸯”,当时他们俩谁都没有注意到,树后长椅上坐着一男一女。男生也是振华高中的,更是陈永乐的初中同学。陈永乐挨郑文瑞巴掌这件事成了他的大耻辱,挖苦郑文瑞从此不再是消遣,而是关乎尊严的执念。
“哥们儿,我同情你啊,大众情人的光环下的确有风险啊。”
盛淮南冷淡地笑笑,不置可否。
陈永乐在那边絮絮叨叨地说,他在电话另一边心不在焉地听:“嗯嗯,没,哪儿有,你净胡扯,得了吧!别提这事了,你最近过得怎么样……”
“说真的,用不用我帮你问问她,我让她把为什么喜欢你一条条地列出来,然后发给你,你照着单子,一条条地改。”他在电话那边乐不可支,盛淮南却失神了很久。
女孩子们为什么喜欢他,他是知道的。被喜欢,是对魅力的一种证明。然而,如果对方爱上的只是你那张鲜亮的皮呢?
他又想起洛枳,想起那天吃饭的时候聊到粉丝对明星的爱,他不屑地说:“其实和聊斋没区别,不过是妖精的画皮。”
洛枳摇摇头,伸手捏住他手背上的皮肤,轻轻地向上扯了扯,说:“当然不一样。我们的皮是剥不下来的,即使是虚伪的面具,戴久了,照样血肉相连。”
他当时注视着对面的女孩,心口再次有温水流过的感觉。
血肉相连。盛淮南抬起手,看着自己温暖干燥的掌心,掌纹的走向清楚干净,没有多余的支线,也没有迷惑。透过五指的缝隙,他看到,靠着铁门伫立在面前的郑文瑞,额发被寒风吹乱,终于遮住了她多年来从未熄灭过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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