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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是国庆节,原本计划与邹月、邹天一起回老家,陪母亲过几天,但是,林启正说,“你跟我去北京行吗?”我的心一软,随他上了飞机。
这一次旅行,心境大有不同,一是他身负重任,不能怠慢,二是经过此番纠缠,我们之间似乎寻到了新的相处之道。
我自觉与他分头到机场,分头换机票,我在头等舱候机室看杂志,他坐在大厅里玩电脑。上得飞机两人相视一笑,亲密如初。到了北京,又是各坐各的车,各走各的路,分头进酒店,分头进房间。拉好窗帘,锁好门,方才拥抱嬉笑。吃饭也是,走进餐厅,服务员问:“靠窗的位置可以吗?”我微笑地摆摆手,有包厢吗?有卡座吗?或者那个最角落的桌子也蛮好。
没关系,这幸福既然是偷来,就让我们从形式到内容,都完全统一。以往是我太教条,是我太愚笨,是我太自命清高。现在我只要每天早上醒来,见他就在我的耳侧,就已是心花怒放。
他总在约朋友,约见面,约吃饭,约喝茶,我自管自在北京城里闲逛,有一天他出门前,我伸手给他:“把卡给我,我要去买东西。”
他掏出钱包,说:“你选一张,随便怎么用!”
我威胁他:“随便用?那我就把它刷爆!”
他笑:“好!真的爆了的话,打电话给我,我来救你!”
然而走进酒店旁的商场,我竟六神无主,本就不是购物狂,此刻为了买东西而买东西,样样不入法眼。踱到首饰柜,专柜小姐懒懒地机械地招呼我,我随手指了几款看起来石头最大的首饰,她立马变得毕恭毕敬,激动到语无伦次。
其实,我对首饰并没有特别的爱好,戴在身上左看右看,也无甚感觉,但是,为了花钱啊,总得买点什么,才能实现我的誓言。于是,我指着最贵的那个项链,随意的说:“开票。”女孩脸上乐开了花,转身悄悄向同伴做了个v字手势,我只佯做不见。
小票上写着26万,我拿着它向收银台走去,心中还是有些忐忑,万一不够呢?多糗啊。于是,中途转弯,找了一个柜员机,查询余额。屏幕上跳出来一大串数字,让我眼花,仔细地数了数,居然有一百多万。
难怪林启正的表情那么自如,以我的战斗力和承受力,如何刷也刷不爆这张卡。我一时气馁,也没了兴致,心中对那个专柜小姐说了句抱歉,转身离开了商场。
走在门口,他的电话至。“刷爆了吗?要救你吗?”
“爆了爆了,快快来。”
“在哪里?我就来。买了什么?这么快就爆了?”
“首饰啊,手表啊,衣服啊,包包啊……总之没钱了,快来。”我胡诌着。
他应承着,果然迅速赶到,见我两手空空站在商场门口,一脸愕然。我把卡递还给他,他奇怪地问:“为什么?看不上吗?要不我们换个地方?”
我笑,摇摇头:“我还不习惯用钱,以后慢慢再学。”
他把卡又塞回到我手上:“留着吧,什么时候学会什么时候用。”
我紧紧捏着那张卡,只觉烫手,但是心里暗暗对自己说,拿着吧,这是一个必须完成的仪式,让他收买我吧,唯有如此,他才会安心。
果然,他一脸满足,两人一前一后,向酒店走去,他在我前方不远,不时回头望着我微笑。
下午,他照例游泳,照例包下了整个游泳池。
我坐在池边,看他在水中闷头前进。偌大的空间,只听见哗哗的水声,只看见他忽隐忽现的身影。他游得真好,姿势优美,速度也挺快。但是,我第一次感到,这是一项多么孤独的运动。
他一口气游了几十个来回,才气喘吁吁地坐在我旁边。我条件反射地看看身后,还好,这栋楼很高,周围没有比肩的建筑,不会给人窥视的机会。
他大口的灌着冰冻可乐,头发湿湿地拢在脑后,脸上的水珠还在不停地往下滴,也许是白色浴袍衬底的缘故,肤色显得更加黝黑,平日衬衣领带,斯文有余,今日更多几分运动中的帅气。
“为什么要包场?我刚才听见外面有客人在抱怨。”我问。
“不喜欢和别人一起游。”他简短地答。
“多点人,热闹些,不是更好?”我不解。
“我不喜欢人多,其实生活中我很孤僻。”他耸耸肩。
“是。”我点头:“经常听人家说你傲慢、城府很深,不易接近。”
他轻笑:“人一有钱,往往没什么朋友,不自觉地就会互相防备。”
我又看到他裸露的手臂上那些淡淡的伤痕,其中有两道浅红色的印迹,像是刚刚愈合的伤口,不禁问:“手上怎么啦?”
他低头看看,下意识将手往衣袖里缩缩,说:“没事。”
“我听你爸爸提到你小时候。”我不想隐瞒,主动提了出来。
“说我什么?”他很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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