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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8节(第1页)

“还有啊,你们对鄂伦春马了解得不够多,穿山越林厉害之外,它们的记性还非常好,记得路,我们每次新搬的家,它们很快就能记住。平日里都是散养的,在山林中吃草,不乱跑,每天自己回家。

这是重点,如果有一天,你们进山里边,麻达山了,别管山深林密,路径复杂,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放开马,都能把你们带回家。”

赵团青笑呵呵地,说起鄂伦春马,那是满脸自豪。

听过老马识途,却没想到,鄂伦春马本身就自带认路的能力,几人眼睛都跟着亮了起来。

在山里,大片林海中,麻达山向来是最让人头疼的事情,有了鄂伦春马,那不就意味着不用太过担心了。

“还有啊,咱们这鄂伦春马没别的马那么娇气,就以蹄子来说,它们蹄子比一般的马要硬,就即使不打马掌,一年到头没啥影响,照样行走自如。”赵团青忽然又补充了一句。

“真是宝马呀!”

雷蒙由衷地赞道,随后,他看向梁康波和张韶峰:“老二老四,你们俩先选,剩下的是我的……我都有点迫不及待地想把马赶紧牵回家了。”

“大哥,你那么急,你先来!”张韶峰笑道。

“对对对,你先来!”梁康波也催促道。

赵团青却是看得微微摇头:“这三匹马,都差不多,挑谁都一样,原本是想着给你们找三匹跟吕律的大葱一个毛色的马,打猎的时候好隐藏,可选来选去,毛色对了,其它方面就要差一些,最终还是不考虑毛色了,这马还是得看能力,就像挑猎狗一样。”

“既然都差不多,那我就不客气了,就那匹灰马吧!”

雷蒙说着,上前将灰马的缰绳解了下来,也不用马鞍,翻身就裸骑上去,双腿一夹马腹,骑着在草甸子上溜达一圈。

剩下的两匹马都是枣红马,张韶峰和梁康波更没啥可挑的了,也各自上前牵了一匹,骑上去在草甸子里溜达。

鄂伦春马向来温顺,就连陈秀玉、乌娜堪都能轻松驾驭,更别说几个大男人了,一圈转回来,都体验良好。

“骑上去是舒服,就是骨量稍微小了些,没有老四的追风看上去霸气。”张韶峰稍微有些遗憾。

“品种都不一样,追风是三河马,你们的鄂伦春马是脱胎于蒙古马出来的品种,本就比蒙古马要小一些,比身量骨架干啥,在山里好用才是最重要的,我的追风是霸气,看上去威风凛凛,奔跑起来速度也很快很平稳,但是到了山里边,未必就有鄂伦春马好用,就别羡慕了!”

吕律话是这么说,但他心里更清楚,其实到了山里,自己这匹充满灵性的追风翻山越岭的能力也不见得就差,单论听话配合和同野物的搏斗能力上,更强。

却听赵团青叹了口气,接着说道:“好好养着吧,这以后啊,这样的好马越来越少了。”

“为啥啊?”梁康波有些不明所以。

“我们鄂伦春人现在绝大部分人都已经不再打猎,都退居山外种地去了,这些用来骑着打猎,更适合在山野的鄂伦春马,也由山林骑行变成了农耕役使,选择种马的时候,也多是选择高大、宽胸有力量的马,都变了呀。

这次我去了好几家养着马的,一看都差不多是一个类型,真正适合山上骑行打猎的,少之又少,最后没办法,只能跑去找了几个还打猎的人家,算是把马给买到了。”

赵团青说这话的时候,不断地摇头,满脸可惜:“别看着这马骨量不如蒙古马,但在山里边,驮着人,一小时能走六七公里,快步行走的话,一小时也能跑二十公里,狩猎一场大概需要三到五小时,一天能跟着主人狩猎两到三场,到了冬季打猎,一天能跑七十公里,连续四五天没问题。平日里搬家的时候,驮着两三百斤的东西,一天走三四十公里,能持续一两个月……那么优良的马……唉!”

这等耐力,非同一般!

“确实是可惜了!”

雷蒙也听得充满感叹,他自己也清楚,这样的转变,往往都会伴随着一些丢失为代价。

兴许,再过上些年,见到的只是埋头耕地的鄂伦春马,不再是现在的模样,再过些年,牲畜劳力被机械不断取代,连养都没人愿意养了,或者,养了的话,也主要是为吃肉。

可即使是吃肉,怕是也不会有多少人选择骨量稍小的鄂伦春马。

吕律却是陷入沉思。

因为他知道,过上三四十年,大荒里的鄂伦春马的存量也不过数千头,确实是面临灭绝危险,就黑河这样的主产地区,所有的鄂伦春马加起来,不足四百匹。

早点开始这方面的养殖,不是坏事儿。

“哥几个,有没有兴趣弄个养殖场?”吕律提议道。

“养鄂伦春马的?”陈秀清这次反应比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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