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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下课,黎寒霸气的一本书直接砸在卢青云的头上,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不好意思,手滑。”黎寒捡起书,走到苏梓宝面前,很明显就是为她出气。
卢青云头被砸的不轻,却不敢说什么,众人见这样,很多早就看不惯卢青云的人纷纷“手滑”把他打的很凄惨。卢青云对苏梓宝和裴翊恨得牙痒痒,但只敢抱头鼠窜。
之后的三天苏梓宝都没看见卢青云,就是班级里看见他,他也是躲着人,大家都知道他偷苏梓宝论文的事情,对他不屑,纷纷将他孤立起来,学生会的职位也撤掉了。
苏梓宝觉得他已经受到教训,也懒得管他,就这么继续过了一个星期。
校门口,沈奚等着苏梓宝。他把车窗摇下来吹吹风,正好被一个经过的女生发现。
“你……你是《以爱之名》的作者沈奚?你可是我的偶像啊,能跟我签个字吗?”路过的女生亭亭玉立,手中抱着几本书,正是陶诗晴。
她家贫,但是貌美,看不起那些追她的富二代,觉得那些人都很肤浅,只是仗着自己家里有钱。
最喜欢的人就是沈奚。因为沈奚是一步步走上来的,他没有家人,能有今天的成就都是自己努力的结果,而且他写的文字很有灵性,被许多年轻女孩子喜欢。再加上本身就帅的跟明星一样,被称为男神作家,一下就俘获了无数少女的芳心。
自然也就成了陶诗晴的理想对象。
当然了,只是上进但家里又穷又长得丑的那些同学,她是看不上的。
标榜自己喜欢的是沈奚的上进和努力,但是如果不是沈奚现在已经功成名就再加上可以靠脸吃饭的外观条件,陶诗晴怎么会喜欢他。
“好的。”沈奚礼貌回应,从车座的的盒子里拿出一只马克笔,“签在哪儿?”
他对待自己的粉丝,一向有求必应。
“这里。”陶诗晴将一张白纸抽出来。
签完字后,陶诗晴脸红道,“可以跟你握个手吗?”
“好。”沈奚礼貌的握了握陶诗晴的手。
女读者经常要求握手拥抱,至于更夸张的扑上来就狂亲那种,沈奚都遭遇了好几次。
等握手完,其实陶诗晴很想要沈奚的联系方式,但是不敢,毕竟那个是她的偶像,而自己只是普通的一个读者。
只不过,自己如此漂亮,为什么沈奚眼中没有丝毫异色呢?那些男人看见她不都是色色的吗,怎么沈奚看着她没有丝毫欲望。
果然是她看中的男人。
这种感觉让她又甜蜜又苦恼。
正在此时,沈奚看见苏梓宝走了出来,冲着她招招手。
陶诗晴顿时瞪大了眼,沈奚是在对自己招手吗?是要我过去的意思吗?
陶诗晴根本没有注意到后面苏梓宝,矜持的走过去,问道,“有什么事吗?”
而此时,身后一个声音传来,“沈奚,你怎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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