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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七六 我看咸阳多妩媚(第1页)

咸阳。

大禹治水,划定天下九州,咸阳属九州之一的雍州。

秦孝公十二年,因商鞅变法有成,下令建造新都咸阳,次年迁都于此。咸阳地处关中腹地,位于山南水北,堪舆学上皆是阳地,故名咸阳。

自孝公时起,咸阳便是秦国政治经济中心,而经过百余年来的扩建,咸阳的规模更是今非昔比。光是人口便十万户。而皇帝连年灭国,将各国的王公贵族,大商巨贾尽数迁徙到咸阳,给咸阳更是带来了无尽财富,让咸阳变得更为繁华富庶。皇帝好大喜功,每灭一个国家,便在咸阳周围按照该国宫殿图样建造一处宫殿,材料甚至还是从所灭之国的王宫之中拆来,按图拼凑还原,彰显皇帝的武功显赫。

接近这一座宏伟的城池时候,陈胜不由为之颤栗。不是悚然,而是激动。

在接近咸阳百里的时候,陈胜已经被环伺拱卫在咸阳周围的建筑所震惊。在无数能工巧匠的布局下,整个咸阳周遭之处,按照天体星象,建筑了无数宫馆,这些宫馆在驰道、直道以及复道的串联下,连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凸显出了咸阳的大气磅礴,显示了秦人的尊严与尊贵。

沿途所见,已经让陈胜所震惊,但是当咸阳城出现在陈胜面前的时候,陈胜还是依旧忍不住颤栗起来,连忙下了马车,站在路边站着观看着咸阳城。

整个咸阳城背山所建,所以看上去居高临下,气势自然宏伟无比。但是震撼人心的是,那一处处具有时代特色的宫殿高台拔地而起,连绵不绝于极目之处,看上去颇具粗犷却震撼人心。最让陈胜激动的是,咸阳城竟然是一座不设防的城市!

居高临下的咸阳城,没有高耸的森严城墙,四通八达,车水马龙,就像后世现代化的城市一般。

不设防的咸阳城,是那么高大、威武和骄傲。仿佛在建造这一座城市的时候,秦人从来没想过,将来有一天,敌军攻入这座城市之后,会产生怎么样的一个悲剧。

“这,这就是咸阳城……”陈胜口中喃喃着,眼中却是流下了两行泪水。

“二弟,你怎么哭了?”萧何也是生平第一次见到咸阳,同样被咸阳所震撼,但他却不似陈胜如此,激动得留下眼泪。

抹去泪水,陈胜摇了摇头,很装逼地说道:“为何我眼中常含着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的深沉。”

……

陈胜对咸阳的情感,是萧何等人无法理解的。而看到咸阳这座宏伟磅礴的城市之后,陈胜更是在心中立誓,只要他还活着,就不会让人破坏了这一座奇迹般的城市和文明。

“我看咸阳多妩媚,料咸阳看我应如是。”最后,陈胜如是说道。

“大人,别感慨了,我们进咸阳,该去哪里落脚?”卢建辉叹了一声,问道。

“自然是国尉府。”陈胜答道。秦国官制里面,已经无国尉这个职位,但是提及国尉府,却无人不知,因为那是尉缭的府邸。尉缭为人低调,深居简出,但却无人胆敢轻视。除了皇帝对其倚重之外,还有一点便是尉缭掌管黑水阁,让无人人胆寒。黑水阁和御史府一暗一明,震慑帝国宵小隐患。

陈胜早已经把自己的行程禀报了老师,相信入城之后,会有人来接应,对此他并不心急。站在城外看着这座巨城,陈胜迟迟不愿迈步进入里面。因为一入城中,以后再难像现在这般,具有如斯心情。

只是念及随从们一路舟车劳顿,疲累不堪。陈胜也不好磨蹭,示意卢建辉带着众人入城。

“驾!驾!驾……”一串急促的驭马声从身后传来,陈胜听到阵阵马蹄响起。陈胜好歹当过一段时间的兽医,从马蹄落地发出的声音,陈胜便判断出身后有一群骏马奔驰而过。这些马匹,任何一匹,都比他曾经见过的还要好。

听到这马蹄声,陈胜眉头顿皱。眼前便是咸阳,往来人马何其多也,但身后这些驭马者,却丝毫没有减速的意图,反而策马飞腾,让陈胜暗暗惊奇。咸阳有大道八条,其中有两条是专门提供给帝国邮驿、军队调动所用,只有在这两条驰道上,车马才可以恣肆加速,其余道路一旦接近咸阳,必须减速前进,以免惊扰往来黔首百姓。按照苛刻的秦律,纵马扰民,可是大罪。

陈胜惊疑的便是,倒是是谁胆子这么大,光天化日之下,竟敢顶风作案。回头一看,陈胜的眼睛更是睁得大大的。

三十丈外的地方,大约有三十来匹装饰华丽的骏马,正朝着陈胜这边奔来,领头的是一匹浑身雪白,戴着纯金辔头的良驹,马背之上,一个白衣胜雪的俊俏少年,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白花花的牙齿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少年和身后的同伴拉开了至少三丈的距离,笑容里甚是得意。

陈胜一眼便看出,这少年的骑术一般,但胯下的白马却是千中无一的良驹,所以才能够把伙伴甩在身后。但这样并不能够让陈胜惊讶,陈胜惊讶的是,是这匹白马身上,竟然安装了马蹬!

陈胜很清楚,在秦国,他是拥有马蹬的“发明权”的。这一项简单的技术,因为一些原因,他觉得还不是推广马蹬的时候。因此只有还在岭南的猛虎旅骑兵才武装了这个新鲜的玩意。

俊俏少年的马蹬也尽显奢华。除了是黄金打造的外,还镶嵌不少珠玉宝石,在阳光的照射下,光芒闪烁。

“我赢了!你们这群混蛋,哪个还敢嘲笑本公……公子骑术的话,公子我把你们都揍成猪头!”马群瞬间便从陈胜等人身边飞驰而过。陈胜注意到一个奇怪的迹象,那便是除了白衣少年的马匹配有马蹬之外,他的同伴的马匹,并没有类似的东西,落脚处都是用丝绸缠结着一个绊脚,扣住两脚。这种绊脚的效果,根本无法和马蹬比拟。

跑出了百米左右,白衣公子勒马停下,回头朝着伙伴们得意洋洋地说道。一路飞驰,这群鲜衣怒马的公子哥们,不知惊了多少路人,踹飞了多少路边摊。弄得周围一声哭喊声遍地,哀鸿遍野。然而路人却对于这些公子哥们敢怒不敢言。

看到这一幕,陈胜脸上浮现一丝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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