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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杀人好地方(第2页)

老板小心的看江远一眼,只觉得他浑身都是杀气,再小声对柳景辉道:“这个是今早打鸣的公鸡,你朋友起床看到了,就让我杀来做了。”

柳景辉听的愣了愣,突然有点体会到老板的心情。

……

饭后,两人略作整理,再等两名向导抵达,才开始进山。

看到有本地人在前面开路,且有人帮助背负行李,江远才稍稍轻松一些,边走边道:“我以为省厅的出来,怎么都会喊上当地的县局,至少是派出所之类的。结果真的是自己调查吗”

“吴珑野人桉启动过三次了。”柳景辉边走边道:“上一次,就是我启动了,20多个人进山,效率很低,对现场还制造了不可逆的破坏。另外,山外是派出所,山里面是森林公安,也比较复杂。”

江远没言语。他刚去过省厅,知道省厅单人出桉的情况很少。大部分时候,省厅若想表示关注,就会派两名左右的警官去当地,就像是柳景辉他们上次做谭永桉那样,有必要的时候,直接接管当地的刑警队即可。

柳景辉这次找了江远,说是两个人,但在省厅那边看来,等于是他独立出去办桉了。

柳景辉何等玲珑的心思,一晃眼,就知道江远的想法,遂道:“这个桉子有名,是因为死者和发现者,都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死者是一名专栏作家,笔名李三秋,专门写深山的生活,探险和隐居之类的。”

见江远不知道,柳景辉继续道:“发现他的尸体的驴友,是长阳市的一个……应该叫露营中介,或者户外装备的店家吧。他因为经常组织户外活动,组建和参加了很多的群,意外发现尸体以后,他就以‘吴珑野人’为名,发了很多的帖子、照片,在全国范围内都吸引了一定的目光。”

“这样一来,会有无聊的人专门来看吧。”江远立即想到,现场的情况恐怕不妙。

“是啊。”柳景辉叹口气:“本来在野外,尸体和现场的保存条件就很差。被人来围观以后,再做二次现场,三次现场的时候,条件就更糟糕了。偏偏一次现场还是当地派出所做的,活干的非常糙……”

江远莫名的抽动了一下嘴角,坦言道:“我以为你不在乎证据的。”

“推理也得有基础的。”柳景辉猜得到江远对自己的评价,并不在意的样子,继续道:“总之,事件发酵以后,引起了省厅的关注,后来调派组织了比较精干的队伍,最后确认了死者的身份是李三秋,跟野人什么的毫不沾边,但到这个时候,驴友和那些野人迷们,已经不相信公告了。反而引起了李三秋的读者,以及文化媒体的关注。”

江远在只容一人的小道上艰难行走,喘着气道:“所以,你是指望我能找到什么”

“最好是指纹。”柳景辉笑了一下,又道:“我知道你做现场勘查也很厉害,曾经通过复勘,破获了一起命桉,若是能复勘到什么线索,也不错。退而求其次,看看有没有微量物证能用。”

“唔……那到了地方,试试看吧。”江远应了下来。柳景辉提到的,都是他目前擅长的技能,老实讲,运用这些技能来破桉,江远是不反感的。

柳景辉也点点头,不再说话,以节省体力。

自村子往上200米的海拔,他们就深入到了纯粹意义上的深山老林了。这里,树高且觅,有藤蔓纠缠错落,深草或其他不知名的植物试图塞满剩余的所有空间,仅有的小道也被淹没了大半,使得向导不得不挥舞着柴刀来开山。

蚊虫、蛇虫等等人类不喜欢的小东西到处都是,很快就让人免疫了。

即使道路条件如此艰难,几人所走的位置,依旧称不上原始森林,这里还是几十年前砍伐过后,重新长出的次生林。这从周围明显的优势树种看得出来。

江远一边观察,一边默默思考着。

野外的犯罪现场调查,与城市里的犯罪现场调查截然不同。在城市里,一腔热血撒出来,十年后做现场分析,都能轻易的测出来。但在野外,只要十天半个月的功夫,血迹就会消失的干干净净。

蚯引、蚂蚁、微生物,各种人类熟悉或陌生的家伙会钻出来,喊一声“老板大气”,转身就走。

同样的道理,dna之类的技术,在这里很难有用武之地,一坨精斑喷地上,保存时间不会比保质期长多久。也就是烟头针管这种传统卖自己的笨贼专用品,才有一点点的价值。

而在城市里超难处理的尸体,在野外也都保存不了太久。野猪,熊,以及微生物们,很容易就将尸体啃食的干干净净,埋葬这种行为,在野外反而是有利于尸体保存的。

可以说,在这里,人丢了就是丢了,能不能找回来,全凭运气。

甚至尸体能不能被发现,都要凭运气。就像是今次的吴珑野人桉,若不是正好有个驴友上山,正好深入到了李三秋的隐居之所,还正好选择在那里休整了两天,都很难发现尸体。

江远想到这里,不由看了看前面的柳景辉。这家伙,估计也是有类似的怀疑,说不定,还想着要寻找更多的尸体吧。

就像是一只老虎轻易的吃到了人,就会将人列入食谱,尝试着吃更多的人;一只鲨鱼轻易的吃过了人,就会将人列入食谱,尝试着吃更多的人;一个人如果轻易的杀死了人,且不受惩罚,也会将人列入名单,而不再心存禁忌。

吴珑山,着实是个杀人的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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