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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最大的不同(第1页)

搞定陈连山,确保他不会搞事情后,陈乐道难得松了口气。在这之前,他就担心哪天这老爷子一个想不开直接赏赐自己三尺白绫。真要那样,那就真的唧唧复唧唧了。

要说固执,陈连山绝对是陈乐道遇到过的最固执的一人。只是他的固执让人敬佩,生不出厌感。

现在陈连山的事对陈乐道而言,算是暂告一段落。不用再去操心老陈一家,陈乐道心情放松之下,直接邀请方艳云一起出来玩玩。

至从上次花园畅聊后,两人关系突飞猛进,陈乐道感觉这姐姐现在似乎把他当男闺蜜了。当然这年代不流行这说法。或许用蓝颜知己更加合适。

不管开心事还是不开心的事,方艳云都喜欢找他聊聊。用方艳云自己的话来讲就是,和他相处,很轻松。

陈乐道对此到是丝毫不已为奇。毕竟他是后来人,和当世人的处事观念还是有些不同。对待女人,他确实没有这个年代男人固有的看法。

陈乐道虽然有点馋方艳云的颜,但但凡是个男人都会有这种想法,他并不以为耻。知道方艳云心里装着强哥,陈乐道对方艳云一直都是当成朋友对待,没有过任何逾越。

陈乐道不像其他男人,见着她后眼中都在冒绿光,全都馋她的身子。或许正是如此,方艳云从他身上感到了一种久违的尊重,才让她对陈乐道的态度与对常人不同。

陈乐道初到上海滩时,对闻名久矣的百乐门抱着极大的好奇。百乐门这个招牌直到他来这里之前,都还存在,可以说是真正的百年老字号。

更别说在各大民国影视剧中,百乐门的身影始终存在。不过直到打听过之后,陈乐道才知道百乐门竟然还不存在。这让他想去参观一下的愿望顿时落空。

陈乐道和方艳云去的地方是夜未央歌舞厅,原名丽海歌舞厅,就是陈乐道从横三那里得到的那个歌舞厅。陈乐道接手后改了名,变成了夜未央歌舞厅。

横三的事结束后,陈乐道就将丁力安排在了这里,最近一直在这里帮他看着场子。

“大哥,”见着陈乐道,丁力老远便跑了过来,身后跟着常贵和阿彪。

“方小姐,”走近后见到后面站着的方艳云,几人又招呼道。心中却是有点好奇,不知道他们大哥跟方艳云是什么关系。

同时有点佩服自家大哥,竟然能方艳云这样的人一起玩。上海滩有哪个男人不想和方艳云一起玩?能和她一起玩,那就是成功的象征。

“常贵,去给方小姐安排个位置。”陈乐道对常贵道,随后让方艳云先去坐一会儿。他处理点事情。

方艳云有些好奇陈乐道对这里的熟悉,却是没有多问,跟着阿彪走了过去。

“阿力,最近有没人有来找麻烦?”陈乐道看了看,生意比之前好了许多。或许是因为他将这里改变了一些的缘故。

之前这里是横三的产业,但横三在法租界没势力,因此歌舞厅也开得不安生,导致这里的生意很不好。

“最先还有人来找麻烦,但是你让巡捕经常来这里走动,再加上马总探长亲自来过几次,警告过那些人后,就没什么人敢来了。”丁力满脸笑容,他对现在的工作别提有多满意,又体面又赚钱。以前歌舞厅他进都不敢进,现在直接管着一个歌舞厅。这谁敢想?!

陈乐道听后满意点头,老马那家伙虽然油滑,但还是很够意思的。

他在巡捕房虽然每天无所事事,但他并不是什么都没做。至少对马总探长,他就将两人的关系搞得很好。

早在接过这里后,陈乐道就找到老马,让他手下的人经常来这里晃悠晃悠,免得让人捣乱。结果没想到他竟然还亲自来了,这家伙处事果然有自己的一套。难怪他能爬到总探长职位,比朱润久还高一级。

陈乐道内心有点佩服老马,这家伙会来事,效果也是立竿见影。就比如像他现在明知道老马这样做是因为他,但心中还是不可避免对老马升起丢丢好感。

“嗯,那就好。”陈乐道点头。

“咱们这里现在有多少个弟兄?”丁力在接手这里后,陈乐道就让他招点人,负责这里的安保。

“不多,二十几个,全部按照你的要求选的人。平时没事的时候我就让他们当着服务员。”

陈乐道闻言观察起了大厅的服务员。之前他还没注意,这一看才发现舞厅里的服务人员竟然还真都是些男的。不过和他想象中的服务员不同,这里的服务员连统一的服装都没有。

“还行,不过他们的衣服得换换。回头你让人去订些西装马甲和白衬衫,每人两套。以后夜未央的服务人员全都这么穿。咱们是正经商人,别搞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陈乐道略微思考,直接搬出了他印象中服务员穿的服装。

“嗯~,还给他们一人配一把狗腿刀和一个皮套,就让他们给我绑在大腿上,这个你找人具体设计一下。”沉吟一会儿,陈乐道又补充了一句。

“”

丁力怔怔地看着陈乐道,不是说正经商人么?怎么又要配把刀了?

丁力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见识浅薄,难道那些高级歌舞厅的服务员随身都要配把刀吗?还有,狗腿刀是什么刀?

丁力满脑袋问号,不知道狗腿刀是什么刀,他只能从名字上展开联想。是说配刀的人都是狗腿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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