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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装傻充愣,就意味着他必须由对方摆布,哪怕明知道自己被利用过后,肯定难逃一死。
那一刻,宁小肥是在以命换命,用他自己的命,换韩某人的命!猛然间,韩重赟身体打了个冷战,眼神迅速恢复了明澈。摇了摇头,他像是在跟人解释,又像是在自言自语,“他是我兄弟。救过我的命……”
“那也是你救他在先!”杨光义根本不懂韩重赟在说什么,只是出于本能去打断。
“他是我兄弟!”韩重赟猛地转过身,大声怒吼。手臂挥舞,插在树枝顶上的烤兔儿嗖地一声,被甩上了半空,落入远处的黑暗,不知所踪。
“你,哼,不知道好歹!”杨光义从没见到过对方如此失态,不敢再多劝。嘟囔着转身,拎着半只早已凉透了的鹿腿蹒跚而去。
“他是我兄弟!”望着杨光义没入黑暗的背影,韩重赟继续重复,也不管对方听见还是听不见。
此人今天完全是出于一番好心,这点他不会否认。作为底层将领的后代,他们从小就被父辈们言传身教,要出人头地,要谋取功名,要拜将封侯。而对于一切阻挡和迟滞了自己道路的东西,都必须毫不犹豫的搬开,无论其是人还是物品。
父辈们这样做了小半生,父辈们有的成功了,当了一军主帅或者朝堂重臣。有的却成了黄土之间的一具枯骨。不幸生于乱世,成为后者的机会,远远多过了前者。在韩重赟的记忆里,有许多叔叔伯伯们,前一天还在跟自己的父亲推杯换盏,转眼就从人间消失,然后,其家人的地位也随之一落千丈,甚至彻底坠入深渊,万劫不复。而哭声被风吹散之之后,便会有新的一波客人主动上门,便会有新的一群叔叔伯伯们再度跟父亲把盏言欢,亲如手足。
没有人认为父亲凉薄,也没有人关心过那些消失者的家眷,最后到底是什么样的下场。一句乱世,就解释了一切,也掩盖了所有。人们习惯了乱世,习惯从一个混乱走向另外一个混乱。人们只会看到成功者的辉煌,不在乎手段和过程。
然而,这不正确。至少,韩重赟不认为这一切都天经地义。“子不言父过,却可改之!”当日,在刘知远面前,所有人都以为他是少年人在胡吹大气。只有他自己知道,那不是信口胡吹,而是自己的内心中的真实。
“他是我兄弟!一辈子的兄弟!”用空空的树枝挑进火堆,滚滚浓烟后,少年人的眼睛如天上的星辰一般明亮。
第四章虎雏(四)
“哇,呜呜,哈哈,哈哈哈——”漫天星斗下,数只觅食的雕鸮,奸笑着掠过队伍的头顶,仿佛在嘲弄少年人自不量力。
这种夜行猛禽对血食的味道极为敏感。凡是有猎人出现的地方,或者战场边缘,很快就会飞来一大群。鬼魅般在四下徘徊,等待吞吃猎人抛弃的动物内脏,或者战死士卒的尸体。
有刚刚入伍没多久的新丁,忌讳鸮类叫声的相关传说,从火堆旁捡起啃得光溜溜的骨头,对空投掷。这种冒失举动,对高速飞行的雕鸮没有任何威胁。只见后者轻轻将翅膀一拍,就又急速拔起了数丈。然后继续狂笑着张开双翼,幽灵般盘旋于队伍周围。一圈,接着一圈,仿佛正期待着一场血肉盛宴。
“行了,都别闹了。吃完了肉食,马上支开帐篷休息。明天一早,大伙还得继续行军呢!”
“别乱扔骨头,当心招来狼。”
“要是有准头,你不妨拿箭去射。射下来几只,大伙的耳根子就都清静了!”
“……”
几个马步军指挥使陆续站起来,朝着各自麾下的弟兄们招呼。然后纷纷将头扭向韩重赟,脸色堆满了友善的笑容。
虽然说女婿无资格继承家业,但节度使大人对女儿的宠爱更甚于儿子,乃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并且韩重赟与常家大小姐的婚事已经提上了日程,不像另外一个家伙,只是剃头的挑子一头热乎。
所以,大伙对年青的韩都指挥使,或多或少都会给予几分尊敬。即便阳奉阴违,也不敢做得过于明显。以免此子日后飞黄腾达了,哪天忽然翻起了旧账,让大伙想后悔都来不及。
只是,韩重赟对他们所表达出来的善意却视而不见。两道粗粗的眉毛紧皱成团,一双招风耳朵前后缓缓移动,稍显高耸的鼻子,则像鹰嘴般朝左侧弯出个钩子,并且不断短促快速地抽动。仿佛能从空气当中,分辨出某种异常的气味一般。
“莫非传说是真的,不怕夜猫子叫,就怕夜猫子笑?”被韩重赟的怪异表现弄得头皮一紧,众指挥们忍不住心中犯起了嘀咕。至于生活于山区的雕鸮与世人口中的夜猫子,到底是不是一种东西,却没有一个人有兴趣去分辨清楚了。
侧耳细听,今晚的夜猫子叫声,竟然比平常密集了数倍。并且中间好像还夹杂了大量的野鸟悲鸣。忽然间,又有一大群野山鸡慌不择路,直接从火堆上飞过。翅膀不小心被火星燎燃,惨叫着从半空中落下来十几个。
然而,众人却没有任何心情去嘲笑鸟类的愚蠢,更没有任何心情去火堆旁擒杀已经烧掉了毛的野山鸡。百鸟夜惊,意味着有大队的兵马正在快速朝这边迫近。而除了西南百里之遥的泽州团练,大伙在这一带,根本不可能遇到任何友军!
“各营整队,骑兵上马,步卒贯甲列阵!”韩重赟的略显稚嫩的声音猛然在大伙耳畔响起,隐隐带着一丝战栗,“不管来者是谁,天亮之前,不准其靠近营墙!”
“整队,整队!”
“步一营向老子靠拢!”
“步二营,步二营,把家伙抄起来。当兵吃粮,关键时刻就别拉稀!”
“步三营,步三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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