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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顿皱起了眉头,“什么考量?向西蒙的父亲证明,你能把西蒙照顾的很好?”
辰瑾微微叹了口气,“我想,他应该已经不会再出现在我面前了。毕竟之前的记者已经把我和西蒙的照片曝光出去了,他没有道理看不见,而他没有任何动作,大概是已经放弃了吧。或者,他已经结婚了。再说了,就算是他想要跟我争夺西蒙的监护权,也得掂量一下关系不是?好歹我现在是哈里森家族的孙女了。”
辰瑾说到最后,忍不住笑了出来。
奥斯顿的脸色却更阴沉了,“那你到底要做什么?”
“我想回华夏。”
辰瑾正色看向奥斯顿。
“为什么?”
“那里才有归属感。”
奥斯顿咬牙,看了辰瑾一眼,转身走了。
辰瑾叹息,她和奥斯顿是真都没办法好好说话了啊。
时间真的从来都不会因为任何事而停留。
一转眼,就到了二月。
距离奥斯卡的颁奖礼,就只有不到一周的时间了。
已经决定了要出席,辰瑾就不会退缩。
礼服肯定是要的。西蒙留给老哈里森代为照看,她完全可以放心。
不过,礼服这方面,她还真没什么好主意。
想来想去,也就只能让艾瑞克帮忙了。
艾瑞克已经成了各种颁奖礼和酒会活动之类的常客,当然知道哪儿的礼服最好。
不过,还没等她跟艾瑞克说这件事,奥斯顿就已经派人送来了足足十件款式风格各异的礼服。不仅如此,还有各种各样的珠宝配饰,鞋子包包等等。
这些礼服都是没有品牌吊牌的,顶多是在非常隐秘的地方,用暗纹勾勒出来几个不太明显的字母,不熟悉的人,找都找不到。
辰瑾最喜欢的是其中一件旗袍。
整件旗袍就是一副完整的泼墨山水画,简单素净又富有华夏韵味。
说起来,辰瑾的身材倒是越来越好了,因为是用母乳喂养西蒙的,再加上她也注意保养,所以现在的身材可谓是前凸后翘,纤腰不盈一握。
换上旗袍之后,就是选择配饰。
旗袍和珍珠,是很完美的搭配,但是辰瑾却不想要项链,感觉太累赘了。
于是,她就只选择了一对淡紫色的珍珠耳钉,头发盘起,用一根镂花玉簪挽起。
右手的手腕上戴了一只玻璃种烟紫色的翡翠玉镯。
整个人,就好像是从画中走出来一般!
对于这一身打扮,辰瑾很满意。
她也没说把东西退给奥斯顿不要的话,更没说要给奥斯顿钱的话,真这样做的话,就太矫情了。
“谢谢,那套旗袍我很喜欢,是哪个设计师设计的?想不到国外还有能设计出如此味道正宗的华夏旗袍。”辰瑾给奥斯顿打了个电话。
“一个新开不久的工作室,我偶然之间在一本杂志上看到的。这家的设计师也很奇怪,他愿意给设计才行,不愿意的,给再多钱也不干。我无奈,只能说是给你做的,结果那边竟然一口就答应了。”
辰瑾也有些惊讶,“真是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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