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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型的圆缓缓地转动、攀升,夜幕下城市的华彩也倒影在他们的眼中。
程锐云握住静书的手,“会怕吗?”
她摇头,其实她是有一点恐高,但是今天玩的太疯,而身边又有他陪着,这时候也不觉得了。
“喜欢这里吗?”程锐云看着远处。
“喜欢。”静书也随着他的视线看向远处的江面,夜晚的游船让原本黑色寂静的江水有了彩色的波澜,江岸两侧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在景观灯光的照耀下成为城市最耀眼的风景。
“你喜欢这里的春天,还是洛杉矶的夏天,或者纽约的秋天?”
静书不知道程锐云为什么会这么问,她回握住他的手:“这里是生我养我的地方,四季我都喜欢,美国的城市我没有去过,说不好!”
程锐云笑了,“那我告诉你,我喜欢洛杉矶的夏天,不会太冷也不会太热,你可以穿任何你喜欢的婚纱款式。那个季节海产和水果也很丰富,我们可以用最新鲜的食材招待宾客。”
“你……”听懂了他话中的含义,静书一时说不出话来。
这时他们已经升到了最顶端,程锐云深呼吸,从口袋里掏出戒指单膝跪地,拉着静书的手说:“静书,我想了很多方式,最后选在这里向你求婚,在这个至高点我们只能停留30秒,你的考虑时间不多,但相信我,你不会后悔的!嫁给我,静书,作我的妻子!”
静书的手和唇都有些微颤,说不清是紧张还是高兴。这个城市最美的夜空成了他们最美时刻的背景,他手中的戒指比任何一盏霓虹都要闪亮!
三十秒,感觉比过去十年的时光还要长久,因为她要慎重地做一个决定,关系到两个人的幸福!
你们俩个人,以后要好好的。
她想到奶奶临终前的心愿,目光对上他眼中的诚恳,才发现原来他们是真的已经深爱。
他们离不开彼此,已经是对方生命的一部分。她是应该嫁给他了,他们都渴望一个真正的家庭好久好久了。
静书眼中有泪光,带着微笑伸出手指。
程锐云欣喜若狂却又小心翼翼地将戒指戴进静书秀美纤长的手指,然后将她的手整个包覆在掌心。
“静书……”
她终于答应嫁给他了,名副其实,身心相合!
“我喜欢这里的春天,也喜欢你口中洛杉矶的夏天。”静书脸上带着幸福的红润,嘴角也微微扬起。
“没关系,我们可以办两次婚礼,一边盛大一点,一边简洁一些,都随你喜欢!”就算做是补偿静书上次嫁他时候的遗憾也好,只要她高兴就好。
现在他只想振臂高喊,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要跟自己最爱的静书结婚了!
静书好笑地拉住他,“原来你是蓄谋已久的!”
他还借口要送戒指去珠宝店清洗,从她这里把钻戒悄悄收回;这个游乐场游人如织,他居然带着她连队都不用排地畅行无阻;还有这摩天轮上的30秒……天知道他是动用了多少心思来安排今天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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