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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他清脆。
现场的近四万名歌迷,和电视机前高达数千万、甚至有可能已经破亿的电视观众一起,屏息以待。
李谦在歌坛号称教主,并不只是在形容他很红,而是旨在于形容他的全面的强大——摇滚、民歌、民谣、轻摇滚、流行情歌、快歌、说唱、rb,等等,他几乎涉猎过所有歌坛常见音乐风格的创作和演唱,且几乎每一种风格都有许多许多首脍炙人口的代表作。
他的摇滚或则气象宏大,或则自成格调,或则词曲锋利,作为国内最顶级和国际驰名的殿堂级乐队四大美人乐队的主唱和主创,他的摇滚固然是撼动过不知道多少人的内心,但他的抒情民谣,也仍是他最为人所知、最为歌坛盛赞的。
尽管,他的抒情民谣大多都是写给其他歌手的,而他自己演唱的一些民谣作品,则大多都未曾汇聚成集并正式出版发行,只是以吉他伴奏的形式,出现在一些演出场合,但那仍然无损于那些作品在全国范围内的大红大紫。
比如《当你老了》,比如《月光倾城》,比如《睡在我上铺的兄弟》,比如《虎口脱险》,比如《南山南》。
说句不谦虚的话,国内歌坛真要说民谣王者,李谦如果不敢当,基本上就没人敢当了,只是在过去,他在摇滚方面的名气实在太大,所以一时半刻,并没有人会想着总结和梳理一下他在民谣圈子里的作品和地位而已。
但是,歌迷们的耳朵,歌迷们的记忆,是不会忘记的。
无需任何人出来总结和褒扬,大家的耳朵,是最好的试金石。
而此时,一首《成都》,出现在了成都——
“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昨夜的酒,
让我依依不舍的,不止你的温柔。
余路还要走多久,你攥着我的手,
让我感到为难的,是挣扎的自由。
分别总是在九月,回忆是思念的愁,
深秋嫩绿的垂柳,亲吻着我额头。
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我从未忘记你,
成都,带不走的,只有你。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喔哦……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在另外的那个时空,这首歌借助了一档音乐类综艺节目,突然大火起来,但江湖传言,成都本地人对这首歌反而基本无感。
实话说,并不是歌不好,也并非江湖传言中的所谓“没感觉有什么代入感”之类,只能说是……时也势也人也。
如果赵雷是成都人,哪怕同样是这首歌,它带给当地人的所谓“代入感”,怕是会截然不同。
如果赵雷是一位当时就已经在歌迷们心目中地位极高的歌手,这首歌所给成都本地人的“代入感”,也会截然不同。
事实上,你真要说代入感,像四大美人乐队第一张专辑里的《晚安,济南》,那种充满了文青风格和人文色彩的歌词,能让济南府本地人有什么具体的代入感吗?并不会!但济南府本地人却以这首歌为骄傲,就算平常不听摇滚的,对这首歌也是耳熟能详,甚至大多数人都能哼唱几句!
事实上在另外那个时空,别管成都本地人对这首歌是不是“有感觉”,都丝毫没有影响到这首歌在全国范围内的大红大紫、人人传唱,就已经证明了这首歌的异常优秀——写成都,这基本上是最著名的一首歌了,自然不可能其来无凭。
而在当下的这个时空,《成都》的第一次出现,是在四大美人乐队的首次巡回演唱会上,是在成都府,而且这是一次红遍了全国的、正在被直播的演唱会,而这首歌的第一位演唱者,叫李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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