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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它活得久一点,久到有一天我可以称它为老吴。”吴尘是这样回答她的。
她便想起了自己养狗的经历:“我收集过很多东西,但是最奇怪的应该是螺帽,我家里有一个盒子,里面放着各式各样的螺帽。”
吴尘与她一道坐在房顶露台的秋千上,疑惑:“螺帽?”
“嗯,我小时候养过两条狗,它们口味很奇怪,喜欢拿生米当零食吃,咬在嘴里嘎嘣脆。”
“真是奇怪的狗。”吴尘很少打断别人说话,但他对常思齐说的这段故事很好奇,忍不住插话,“后来呢?跟螺帽有关?”
“后来它们出去玩,有一只狗把路边洒了老鼠药的生米给吃了,就死了。我感觉外面的世界对于狗来说太危险,就用项圈和绳索拴住了另一只狗,可是它好像学会了自己松开项圈上的螺帽,就常常偷跑出去玩耍,我也因此养成了收集螺帽的习惯,只是为了一次次拴住它。”
“狗很聪明。”吴尘道。
“是啊,它在一次逃出去的过程中被车撞,受了很重的伤还挣扎着跑回家,见了我,一边呕血一边用尽最后的力气朝我摇尾巴,没过一阵就死了。”事情过去很久,常思齐再回忆起来,像是在诉说别人的故事,“狗已经死了,我收集螺帽的习惯改不了。”
那是凌晨三点,房顶露台的迎春花开得热烈,常思齐披散着长发,坐在花团锦簇的白色秋千上,轻轻地荡着双脚,雨后的微风有些湿冷,宽大的睡袍披在她身上显得松松垮垮,吴尘忽然发现原来她这么瘦,身子很单薄。
他忽然觉得自己应该做些什么,说些什么,可是到底该如何做,如何说,他又不明白。
“下去吧,很晚了。”
这是他最后说出口的话。
此刻的老吴蹲在阳台的落地玻璃窗前,它原本眺望着窗外的景致,感觉到身后有动静,便转头去看,目睹了常思齐起床的全过程,见她下了地,老吴欢快地叼起阳台上的一卷绳索,跑到她身边,示意她带自己遛弯。
天鹅骑士堡本身呈现着哥特式建筑风格,门前园子的结构还原了一个欧洲贵族的家庭花园风貌,不远处是一片葡萄园,葡萄园对面的酒庄也是欧式风格。
老吴估计是每天都出来遛弯,对这片葡萄园比常思齐更熟悉,它熟门熟路地扯着绳子带了常思齐往前走,与其说是常思齐在遛狗,不如说老吴在遛身后这只两脚兽。
水泥浇筑的小道环绕葡萄园一圈,途中还有一片天鹅湖,一群群白天鹅栖息在水中,此时的老吴就显得很霸气,像一个老干部检阅部队一般昂首挺胸经过天鹅湖,离它近的白天鹅被吓得扑扇了翅膀飞到了对岸。
湖边的椅子上坐了个中年大叔,腆着大肚皮,手中举着一杯白兰地,他是酒庄的管理人员,认出了吴尘的狗,爽朗道:“哟,老吴今天这么早就出来溜达了?”
老吴便摇着尾巴走到那大叔身旁舔了舔他的手,平日里都是吴尘或者他家的保姆阿姨来遛狗的,最近换了个年轻女人,大叔感到惊奇不已,他还从未见过吴尘将年轻女人带到天鹅骑士堡来过,强行压下满腹八卦的欲望,只礼貌地跟常思齐打招呼:“早啊。”
常思齐笑了笑,大方地回了个“早”。
老吴在大叔身边绕了一圈,没闻着食物的气味,继续遛着常思齐往回天鹅骑士堡的方向走。
四月底的清晨,葡萄植株开满了青黄色米粒般的小花,奇异的香气充斥着葡萄园周边的道路。
老吴走路不走直线,左边钻钻,右边嗅嗅,有时候,短短的十米路能走十分钟,有时候又忽然狂奔起来,像脱了缰的野马一般,用百米冲刺的速度行进。
此刻,老吴又很激动,牵着常思齐开始日剧跑,显得很亢奋,常思齐终于忍不住甩了绳子:这狗她是遛不动了,爱跑哪跑哪儿去!
眼前却出现了个跑步的人影,一身干净利索的运动装,逆着光看不清脸,但是粉丝辨认爱豆的能力是很强的,哪怕是逆光中的一道身影,来的果然是吴尘。
老吴激动地围着主人团团转,又是跳又是喊:“汪汪汪汪汪……”
吴尘停下脚步,蹲下来揉了揉它的圆脑袋,任凭它在他脚旁又是蹭又是舔的。
常思齐回想起今早自己无意间将脚搁在他身上的惊慌失措,又看看眼前老吴被吴尘半捧在怀中抚摸着,她忽然好羡慕一条狗啊。
老吴是一条可爱的狗,不仅人来疯,还败家,它喜欢年轻漂亮的姑娘,一看到姑娘,它就非叼个贵重礼物送人家。得亏吴尘清心寡欲,否则换个天天把不同女人带回家的过夜的,比如叶观杰,这狗是可以偷摸着把家败光的。
天鹅骑士堡地处郊区,不像闹市那样人多,哪怕来了人,也常常是开车过来,美女们都坐在车里,所以老吴很寂寞,它能接触到的漂亮姐姐很少,每当它被牵出去溜圈时遇到个漂亮姐姐,不必它出动,人家姑娘几乎都会兴奋尖叫着朝它跑来,不过不是冲着它来的,人家姑娘喊的是:“吴尘!吴尘!”原本萌宠是小伙子们的把妹神器,但对于老吴来说,它的主人是它的把妹神器,一条好色的狗活在这样一个主人手底下,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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