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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内心的欲望不停地向上翻涌,直至发展成疯狂的占有。
等自己当着众人的面,直播自己的求婚后,陆驰的心才勉强安定下来。
他才会觉得面前的宋航真真切切地属于了自己。
*
介于陆总在失忆这件事情上,及时解决了问题并对宋航道歉,索性,最终事态的发展还在可控范围之内。
林管家看到陆驰和宋航下楼吃完饭后,两个人出门遛狗。
林管家,宋嘉,还有家里的其他帮工都凑在窗户边上看热闹。
哎呀,谈恋爱的小情侣还是不要吵架比较好。
这也太折腾了。
分个手,老板家里都快被搬空了,老板都被前男友气得搬走了。
这特么是分手?
宋航不太爱走路,陆驰倒是挺爱运动,经常在办公桌前对着电脑的老板需要好好运动才能保持身体健康。
林管家看到宋航走不动了,少爷将遛狗绳绑在自己的手腕上,而后背起宋航围着草坪上的小路慢慢悠悠地走着。
宋航的双腿在空中踹了踹,最后还是选择了屈服。
路边的草坪上长了一些还没修剪的杂草,时值秋日,野花绚烂地开放着。
宋航之前就扯了一些野花抓在手中当成花束,花束随着宋航手掌的位置而随意地耷拉在陆驰的左颊边。
陆驰微微侧头,温柔地亲吻了一下那束花。
房间里偷窥的林管家心道:少爷,真行啊。
一旁的宋嘉年纪还小,看得不好意思,这就是谈恋爱吗?
她当初本想和哥哥好好说一下陆总有多变态的,比如说陆总会趁着哥哥睡觉,摸到哥哥的房间里和哥哥亲嘴。
更变态的事情肯定也做过。
但是宋嘉看目前这个样子,还是不要说比较好。
起码哥哥挺开心的。
外头草坪上,陆驰说道:“我有个朋友要结婚了,他邀请我去参加婚礼当伴郎。”
宋航歪歪头。
他说这个是想要去当伴郎吗?但是自己了解他的性格,挺不喜欢这种活动的,在原来的剧情线中陆驰哪有时间去参加别人的婚礼?
他一直都忙着当变态,斗慕容重,抢女主。
陆驰再说:“我答应了,乖乖,和我一起去吧,他说可以从你的花店购买婚礼的装饰用花。”
宋航眼前一亮,这又能赚钱还能吃一顿,去,必须得去。
宋航从来没听陆驰说过他有这么一位朋友,只当是陆驰不喜欢说自己的人际关系。
实际上,陆驰和这位“朋友”顶多也就是合作过一次。
按正常的逻辑来说,陆驰不会抽空参加他的婚礼。
但是陆驰想抢他的手捧花送给宋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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