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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城都(第1页)

听过《骊歌》之后,马丽对张北山的评价再次提升了:“他还真挺有才华的,简单的旋律,却缔造出了让人回味无穷的感动。他不呐喊的时候,更有音乐魅力啊。”

“还行吧,他呐喊的时候也相当有音乐魅力。《大风吹》和《向阳花》就都很有特点。马丽姐你不是偏爱听摇滚嘛,对他的《大风吹》和《向阳花》应该有很深刻的印象吧?”

“我喜欢听的是偏流行的摇滚——PopRock,或者慢摇。张北山的摇滚风格过于黑暗另类了,我不太欣赏的来。”

“只是那两首歌比较特别,张北山的摇滚不是一味的黑暗另类风,他可以驾驭任何类型的音乐。这两天我听他唱他自己写的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风格的怀旧老歌,那感觉……真是没谁了。他写的那些老歌,我个人觉得比那个时期的音乐人写的都更有那个时代的痕迹。就连我妈这种专听老歌的人都被张北山的音乐给征服了。”

“嗯?”马丽一怔:“阿姨也听张北山的歌了?”

“对,张北山这些老歌就是专门唱给我妈听的。”

“为什么啊?他干嘛专门给阿姨唱啊?”马丽对此很好奇。

“这个说来就话长了,等回头有时间了我慢慢给你讲。”

叶子珊没把重点岔开,转回张北山的音乐才华道:“马丽姐,你应该听张北山微博上新发的那首《我在人民广场吃炸鸡》了吧?”

“听了,这歌挺有个性,我蛮喜欢的。”

“我妈听了也挺喜欢的,因为这歌唱的是我们家门口的故事。这歌据说是张北山去我们上都旅游,在人民广场闲逛的时候,看到一个吃炸鸡等男朋友的女孩,然后有感而发写出来的。他去过很多不同的城市,是旅游,也是采风,感受不同的风土人情,然后在不同的城市留下不同的音乐足迹。我问过他,他说他至少给五十座以上的城市都写过歌,有的城市还不止写了一首歌呢。”

“不会吧?他这么能写啊?”马丽有点吃惊。

“你要知道他创作的总数量会更吃惊的。”

马丽顺杆往上爬着问:“他一共写过多少首歌啊?”

“这个……我也不清楚,他自己应该都记不清了。他写歌就像高产的作家写文章,随手就是一篇散文,或者一首小诗,有时候可能会平淡,但他创作的大部分作品都属于妙笔天成的类型,极显才华。”

叶子珊说着又调起了视频,对马丽讲:“他几年前去你们城都的时候还写过一首歌呢,我录下来了,马丽姐你听听,一定会非常有感觉的。”

“他还给我们城都写过歌啊?”马丽讶异而好奇的笑了。

“当然了,城都这么有名的城市,肯定留有他的音乐足迹啊,这首歌的名字就叫《城都》。”

叶子珊说着给马丽放出了这首《城都》。

这首歌张北山录视频的时候没做什么解读,也不需要做什么解读,故事就在歌里——

……

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昨夜的酒,让我依依不舍的,不止你的温柔,余路还要走多久,你攥着我的手,让我感到为难的,是挣扎的自由;

分别总是在九月,回忆是思念的愁,深秋嫩绿的垂柳,亲吻着我额头,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我从未忘记你,城都,带不走的,只有你;

和我在城都的街头走一走,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走到玉林路的尽头,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

叶子珊以为马丽听了这首故乡之歌会感动的无以复加。

偷偷的观察马丽的表情,却发现马丽并没有露出被击中的那种完全投入和陶醉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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