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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史前野餐

早饭孙志新做了一个炖肉浓汤,一道蒸鱼,一素拌的笋丝,还有炒桄榔冻。

炖肉浓汤现在已经常吃,蒸鱼还是首次出现。考虑到鱼腥及调味品严重不足的问题,孙志新先将鱼跑油锅炸过,炸的时候炸得略重一些,尽量将鱼肉内的水份炸干,待鱼皮微焦肉质变干才出锅。

然后腌上盐、姜片、干蘑菇提味,最后在鱼肚里塞上鲜蘑菇一起蒸。这样蒸制的做法很像现代的清蒸豆豉鱼,先炸后蒸,鱼肚塞豆豉,鱼身覆盖豆豉,让咸豆豉的味道渗入鱼肉中,吃其清香盐重又绵长回味的感觉。至于豆豉嘛,连黄豆都没有发现,用它不太可能,不过也有其它的替代办法,像现在拿来做为主调料的蘑菇,更能提鲜提香,只是没有豆豉腌制发醇过的咸香,口味会差上一截。

素拌笋丝更好做,先将笋水过水煮制刚熟就出锅,一定不能煮得烂软,要保持清脆的口感。原来的水倒掉,换清水来漂,去除竹笋的微苦微涩味道。随后再将笋用手撕成细丝,伴入佐料就成。其中的诀窍在于一定不能动刀,与金属接触后笋丝的味道会发生变化,没那么好吃。

近段时间孙志新试着用亚麻籽炼了些亚麻籽油,这个可以食用,就是味道远不如菜籽油什么的味道好,也将就着了。总不能用动物油脂吧?那可是硬脂肪,一砣一砣的,没法用来拌菜。

最后放入其它的手上现有的调料,再尝了尝,味道虽是强差人意,但竹笋本身清脆鲜嫩,还凑合着不错。

桄榔冻的做法就比较讲究,孙志新也是触类旁通,试着用在四川吃到的抄凉粉的手法来做。先做桄榔冻,浓度大一些,让做出来的桄榔冻比平时吃的要浓。将得到的桄榔冻先划成比姆指略大的方块,锅里下油,下佐料,炒香以后再将切好成方块的桄榔冻放进去翻炒。炒均以后加水,盖锅煮入味就出锅。

看似简单,实则里面要求的火候观察要比较到位。不然要不是桄榔不能入味,就是煮成一锅的糊糊。孙志新首次试做,一边看火一边试验,由于有炒过凉粉的经验,最后还算成功。便瞧见一大碗炒桄榔摆在那里,热气腾腾,散发着浓重,与用糖汁拌着吃天差地别。微融的桄榔形成了勾芡的作用,将成形的桄榔块融结在一起,一见瞧上去浓汁均匀,又有晶莹的桄榔块镶嵌其间,浅浅的一层浮油布在表面,油光滚滚,买相很不错。若是再撒上鲜艳的小辣椒,青翠欲滴的葱花,乳白的蒜沫,简直绝了!

只可惜,都没有。

不过这样,它还是极能引起人的食欲。泰格目光如水的一直看着孙志新做菜,表情温和悠然,仿似一种享受一般。现在闻着食物散发出来的香味,直是吸鼻,道:“小新,天天能吃上你做的饭,这才叫过日子。”

孙志新想了想,也笑。可不是,以前独自一个人生活,天天自己做饭,虽然累,但就是有过日子的感觉。现在吃饭的人变多了,热闹欢快,感觉就像日子过得更好了一般。如此想着,更觉得做饭给人吃,并能让人尝到美味而快乐,本身就是一种极大的乐趣。

试出了新菜品,奥格进来的时候直接盯了它,一手探进碗里就想抓。然后被炒桄榔独特的做法烫得鬼哭神嚎,乐得后头进来的布库直是笑:“哥,你真笨哪!我都在向吉玛学习怎么用筷子,就你不好好学。”

说罢,从背后的小背包里掏出一以竹筷,得意洋洋的冲奥格晃晃。这小家伙居然把竹筷随身携带,也不知道哪里学的毛病。

孙志新拿回自己的背包以后发现里面有一个小包,大约两个巴掌大,是登山包的附属囊包。这样的包用处不是很大,他不必像以前那样用来装东西,把类似于证件钱包之类的东西分开,就把送给了布库。布库得了这个东西喜翻了天,用绳子系上成天背着在自己的小伙伴面前炫耀,把自己的小玩意儿都入里放,这不,还塞了一双竹筷进去……

奥格撇了弟弟一眼,把他手里的竹筷抢过来,笨拙的掏炒桄榔吃。炒桄榔绵软顺滑好下肚,又炒得油香四溢,口感有些像肥肉,又不像肥肉那么腻,奥格很喜欢这个味道,一吃就停不下来,就是使竹筷的手法太笨拙,像举着两杆枪,而不是竹筷。

片刻后纳鲁也来了。孙志新飞快的瞅了他一眼,果然在他皮粗肉厚的身上看不到青青紫紫的印记,不免大松一口气。纳鲁和孙志新眼光一对,大眼闪过一丝暖昧和促黠交织的眼神,嘴角荡开微微的浅笑,脸上全是欲望得到满足的意气风发。孙志新微微一窘,又忆起昨夜的那场疯狂性事,脸上就不自在了,眼神闪闪避避的道:“大家都过来吃饭。”

纳鲁走到孙志新身边坐下,孙志新无意间碰到他火热的皮肤,就像会烧伤人一样的感觉,心里就更加不自在,往泰格那边靠了靠。纳鲁居然没发飙,对准蒸鱼开始发动进攻。

孙志新就不爽了,这厮一点事都没有,为毛自己非得表现得像个偷了人的奸夫一样?退一万步想,自己好歹也和纳鲁举行过仪式,算得上是史前的夫夫相婚相嫁,夫与夫一起滚床单脱光了衣服摇摇摇,乃是天经地义,自己理亏什么?见鬼了!当即脸色一振,也粗鲁的放开动作大吃。这群全是狼!动作慢了岂不是委屈自己?

一顿在史前来说丰盛无比的早餐吃完,家里的大男人,野男人,半大男人全滚去打猎。孙志新懒懒的趴在熊皮上用瑞士军力上的牙签剔牙,心里觉得这史前的生活真美。再配上一身华衣,来把纸扇摇着,自己没准儿也能冒充个纨绔子弟什么的。

小小小小男人布库老实又勤快的先碗涮碗去了,哦,还得一提,由于泰格的搭伙吃饭,奥瑞克同志不得照顾到海风族长的面子,把私藏多年的一口陶锅赠给了泰格。泰格拿陶锅来搞毛?他又不会做饭,难道用来洗脚?当然搬到孙志新这里来,因此这口锅其实也就变相的相当于老孙家的财产。是以布库好同志现在洗锅一洗就得洗两口,这可整个营地谁家也没有殊荣!两口锅啊……这家真有钱!

布库干完活回来,见孙志新像散了架一样趴在那里,吃饱了满足得直哼哼,样子十足有趣。布库就问:“吉玛,今天我们干什么?”

孙志新眼珠转了两圈,一骨碌从地下爬起来,道:“走,野餐,找粘土!”

“野餐?野餐是什么?”布库好奇的问。

孙志新在脑里找着合适史前人类的描述字眼,道:“就是带上吃的喝的玩的去野外吃东西。”

“好玩吗?”布库很是心动。

“当然好玩!”孙志新道:“一边玩一边还有一个任务,就是沿河找找看有没有粘土这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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