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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
我咬着牙,直接挥出了拳头,“笑你妈!”
从那一天起,学校里多了三个传说。
一、高一的林森,一个打四个,把高二的打趴下了。
二、高一的林森喜欢男人。
三、高一的林森的对象就是他的同班同学杨天羽。
也从那一天起,杨天羽成了我的死党,变成了现在的老妖,我不知道老妖变成如今这样我是否应该负上一定的责任,但老妖后来的不学好抽烟打架,的确是受我的影响。
而如果老妖没有变成我的死党的话,我想也不会有我和韦敏那档子事。
韦敏是我们班的学习委员,那时候的她和现在简直是天差地别的两个人,那时候的她扎着马尾戴着一副眼镜,基本不怎么说话,似乎每天就只知道学习,一副书呆子的样子。
似乎好学生的形象总会让人觉得好看一点,韦敏虽然一副刻板死读书的模样,但我们班几个闷骚的老实人也会背地里议论她漂亮,说实在的,那时候的她在我的眼里也就比普通的女生漂亮一点点而已。
其实那时候的我对女生根本没有兴趣,一心只想着玩,但那时候正是懵懂的年纪,荷尔蒙分泌过盛的时期,不少人都对爱情抱着美妙的幻想,所以搞对象这种事自然也就成了一种很时尚的行为。
那时候和我一起厮混的基本都有个小女朋友,或许是人有我有的心理,也或者是为了甩掉和老妖搞同性恋的帽子,我和老妖说得找个女朋友,不然太丢脸了。
俗话说,找对象,找不到对象找同学。
老妖建议我从自己班的女生下手,最后一合计,也就韦敏看得过去也还没有对象了。
其实那时候我基本没和韦敏说过话,在我印象里她唯一和我说过的一句话是:林森,你的数学作业没交。
但就是这样,我还是决定追韦敏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或许只是为了所谓的面子。
我不会追女生,老妖更不会,问了好几个厮混的兄弟,也不记得是哪个王八蛋给了我两个建议:一送吃送喝;二,上下学接送。
就这样,在高二那一年我对韦敏展开了我人生中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追女生行动。
我一连五天,每天一大早我就往她的书桌里塞满了零食,还放上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林森赠,然而每天她都把零食分给了四周的同学。
看这招不行我就用了另一招,接送上下学。
一连两个星期,我每天一大早在她家小区门口等她,放学的时候跟着她一起走,然而她却依旧不领情,甚至当我透明的,无论我是在她前面后面还是并排走,她愣是一句话也没和我说过。
最终老妖给我出了个主意,写情书。
这种费脑细胞的事的确是挺难的,只不过难不倒我,情书的内容我记不清了,只记得自己把周杰伦关于爱情的歌词东拼西凑写了满满一张纸,用信封装好塞进了韦敏的抽屉里。
我满怀希望地等着,然而第二天韦敏仿佛没有这件事一般,依旧冷酷对我,视我为空气。
在学校里几乎没有什么秘密,我追韦敏这件事很快便传遍了整个校园,我那些厮混的兄弟也当着面调侃着她为林嫂。
但不知为什么,就在我给韦敏写情书不久后,有一个关于韦敏的传闻在学校传开了,说韦敏和她妈妈一样,是出来卖的,还绘声绘色地说在一个夜晚我和韦敏在学校图书馆的女厕里什么什么了。
我那时年轻气盛,也最讨厌别人诬陷我,我根本没做过的事就安在我的头上岂不是找死?况且还那么说我追的女生,放这个消息出来的人真的是很j8,我不揍他还有面子吗?
我很快找出了散播这消息的真凶,隔壁班的一个胖子,名字我忘了,那家伙被我拉到图书管的女厕所里揍了。
我只记得那天我很愤怒,下手特别重,要不是老妖拉着我,那家伙的眼睛估计会被我打瞎了,也因为此,我被留校察看了,我爸那时候差点没把我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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