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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我到底要怎么解释,她才会肯相信我?
那真的是一个解释也解释不清楚的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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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认识石逆安之前,余杰的字是我认识的人里面写得最好看的。
我的字是真的很丑,丑到每当我看到写得好看的字,就会忍不住去模仿。这样的习惯直到遇到余杰之后才得到终止,因为那一次模仿的后果实在是太沉痛了。
忘了是初二的哪一天,大概是因为某节课太无聊,所以我就无意识地在课本上模仿起了余杰的名字。因为是无意识,所以我后来自己都忘了我在课本上写过“余杰”这两个字,还是好几十遍的那种。
又是在我忘了的某一天,一个同学问我借课本抄笔记,我毫无顾忌地就把自己的课本借了出去。
然后,‘我喜欢余杰’,就成了全班所有人都知道的秘密。
我应该庆幸,他们没有把这件事情宣扬到班主任都知道。
但是我还是很害怕有万一,万一被老师误以为我在早恋,万一被我爸妈知道且误会。
所以我主动找了老师交代了事情,并且希望老师把我的座位调到全班最远离余同学的地方。
没想到,我的做法不仅没有成功终止这段“绯闻”,甚至还激起了大家更深的猜忌。
关于这个事情,很多人面前我都不想解释,但此刻坐在我对面的这个笑得很猥琐的女人,我倒是不厌其烦地解释了n遍的!
“爱信不信吧~”我放弃了。
“好吧好吧~”伍乐往我嘴里塞了一根薯条,算是求饶,“不过,我上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倒是跟我提起了你。”
“嗯?”我嚼着薯条,只能含糊不清地回应。
“我不知道你对他什么想法,所以就没有告诉他你的去向。如果他下次再问起,我可以跟他说吗?”她问。
“随便吧~”我吃完了薯条,可以说话了,“他怎么会去市中?”
初三中考那年,余杰因为成绩出色,被我们省省会城市的一所重点高中提前录取了。如果不是因为他不用参加中考,我这个万年老二也成不了学校第一。
“过来参加物理竞赛的,我们学校是一个考点。”伍乐解释。
“他现在成绩还那么好吗?”
在牛人辈出的那所高中,他应该也尝到了弱者的滋味吧?我暗暗地想。
“还是那么好!虽然不是第一第二吧,但据说已经拿到直升首都大学的名额了。”
我:“……”
“没事的~~你也很不错的~”伍乐拍了拍我的手,安慰我。
我扯了扯嘴角,给了她一个很难看的笑。
我和余杰的差距,只有我自己心里清楚,我成绩再好也就是个学霸,而他……是学神。
一包薯条被消灭干净,我们也要各自回家,各找各妈了。
分开之前,我还给她留了我的邮寄地址,威胁她必须把每个月的月考和期中期末的卷子抄一份过来给我,不然我就不给她寄我的英语资料。
得到她拍胸脯的保证之后,我赶在天黑前,叫了辆人力三轮车,硕果累累地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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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风轻轻地佛在我的头发上,我看着一路往后的街景,回想起曾经在这条路上走过的那些春夏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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