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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7章 锁链群岛 蛮牛不蛮第一更求月票(第1页)

哈尔西气匆匆的离开了麦克阿瑟的办公室之后就急着去了机场。他将先赶到维拉港(新赫布里底群岛中唯一的美国海军军港,位于群岛中部的埃法特岛),然后在那里再转乘水上飞机去第31特混舰队的旗舰“勇猛”号航母。

虽然哈尔西是个很勇猛的指挥官(这是所有人对他的一致评价),但是他并不笨,而且很聪明。而且,他也是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将军。

早在上次大战之前,哈尔西就因为美国海军扩军,需要大批的军官,所以从海军军官学校提前毕业了,并且到了“密苏里”号战舰上服役,成为了美国海军军官队伍中的一员。在上次大战之前,哈尔西成了“弗鲁塞”号驱逐舰的舰长,并且在这里认识了一个从事海域测量的工作人员,而这人就是现在的美国总统。两人在战舰上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而这也为哈尔西后来的窜升奠定了基础(美国总统在两次大战期间曾经担任过海军部副部长)。后来,哈尔西到海军军官学校担任一艘训练舰的舰长,非常巧合的是,该学校的是第一个飞行学员大队就是以该舰为训练基地的。也正是这个时候哈尔西接触到了航空作战里理论,而且一发不可收拾,很快就迷上了航空作战。当时,他因为视力不是很好,没有被批准参加飞行训练,可他却去买通了负责体检的军官,顺利的飞上了天,后来还拿到了飞行员资格证!在大战爆发之前,哈尔西先担任了“萨拉托加”号航母的舰长,后来又成为了“企业”号航母编队的司令官,并且晋升为了海军少将。在美国参战之前,“企业”号因为路上有多耽搁,结果没有能够参加“菲律宾”海战,等他赶到的时候,立即被提拔为第16特混舰队司令,随后在“第一次马里亚纳海战”中击溃了第二特混舰队,可哈尔西也在这场战斗中受伤了,与他指挥的航母一样,去“修理”了几个月。

伤愈复出之后,哈尔西被调到了西南太平洋战区。在临行之前,尼米兹跟他谈了一次,而谈的重点就是,绝不能把海军的家当交给那个陆军的败家子,不能让海军毁在了一个旱鸭子的手里。当然,尼米兹的原话不是这么说的,可哈尔西却是这么理解的。到了西南太平洋战区,成为了第三舰队司令官之后,哈尔西一直没有向麦克阿瑟让步,一直牢牢的控制着第三舰队那点微薄的家当。

还躺在医院的时候,哈尔西就在关注在战场上的战斗。到了西南太平洋战区之后,因为第三舰队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只是个空架子,没有多少事情可做,所以哈尔西继续在关注着战场上的变化。

“第二次马里亚纳海战”,“两次威克岛海战”,这三场战斗给哈尔西的感触很深。他想办法搞到了这三场战斗的战报,而且还仔细的研究过,结果,他得出了两个结论,一是弗莱彻不配指挥航母舰队作战,二是斯普鲁恩斯尽了最大的努力,可奈何对手比他更强大,两次战斗可以说是虽败犹荣。

弗莱彻指挥的“第一次威克岛海战”没有什么可以好评价的,哈尔西唯一惋惜的是他曾经担任舰长,编队司令官的,也曾经是他的旗舰的“企业”号航母被弗莱彻给葬送掉了。他在那艘战舰上生活了好几年,很有感情,当初将第16特混舰队交给了斯普鲁恩斯的时候,哈尔西就多次叮嘱斯普鲁恩斯,要“照顾”好这艘航母(实际上,斯普鲁恩斯一直没有指挥过“企业”号作战)。

“第二次马里亚纳海战”与“第二次威克岛海战”中,斯普鲁恩斯的表现其实都很优秀,哈尔西很佩服斯普鲁恩斯的指挥艺术,可问题是,斯普鲁恩斯面对的是兵力更强大,而且在指挥作战方面并不比他差的唐帝国头号航母指挥官。斯普鲁恩斯能够在战斗中抓住摧毁敌人的机会就已经很不容易了,不管换了谁在斯普鲁恩斯的位置上都不可能做得更好,哈尔西本人也是如此。所以,当总统准备把斯普鲁恩斯给“解决”掉的时候,哈尔西就出面为斯普鲁恩斯担保,他甚至给总统发了一封很长的电报,将他对战役的分析详细的解释了一遍,不管总统看不看得懂他的那些战术分析,反正他的目的是达到了,总统没有插手尼米兹的事务,而斯普鲁恩斯仍然留在了第五舰队司令官的位置上。

哈尔西没有忘记在拉斯普鲁恩斯一把的时候分析对手的实力。干掉弗莱彻的是第二特混舰队司令官雷少卿,哈尔西知道雷少卿是谈仁皓当年的搭档,而且两人还是老乡,关系好得不得了。而另外两次海战的指挥官都是谈仁皓,也就是说,斯普鲁恩斯两次面对的都是谈仁皓。在第一次交手中,斯普鲁恩斯以手打多,结果在战术上是占了上风的,虽然战役目标没有达到,但是责任不在他的身上。而在第二次交手中,双方实力旗鼓相当,虽然斯普鲁恩斯把握住了机会,但是最后却被对手反盘连战术上都落了下风,就更别提战役上的胜败了。

从这点上,哈尔西很唐帝国头号航母舰队指挥官的实力。那个只有20多岁的海军中将在战后中磨练了三年,战术造诣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更重要的是,这是一个很精通进攻的指挥官,一个能够将任何一点机会转变为最后胜利的指挥官。哈尔西也意识到,谈仁皓实际上在很多方面与他相似,只要确定冒险可以获胜,那么他就会冒险。可两人也有着不小的差别,谈仁皓所获得的胜利并不完全是依靠冒险得来的,在很大的程度上是依靠他对战局的准确把握,以及对敌情的准确判断而得来的。

虽然哈尔西不肯承认斯普鲁恩斯比他高明,但他知道,他与斯普鲁恩斯最多伯仲之间。斯普鲁恩斯已经两次栽倒在了谈仁皓的手里,而这次第一特混舰队已经赶了过来,毫无疑问仍然将由谈仁皓指挥唐帝国特混舰队作战,那么有可能打败他吗?哈尔西缺少的不是信心,他也从来不会为信心的事情发愁,他所需要的是一个机会,一个可以打败敌人的机会,而他也正准备去创造这个机会。

与麦克阿瑟争吵的目的就是要去把握住这个机会,哈尔西不在乎那六艘战列舰能够发挥多大的作用,他所重视的是五艘航母的战斗力。既然麦克阿瑟需要战列舰,那就把战列舰留给他,哈尔西所需要的只是航母。

哈尔西对眼前的战局判断也很准确。瓜岛是双方争夺的焦点,为了这座岛屿的控制权,双方的地面部队,舰队已经打了好几个月,虽然唐帝国陆战队已经登上了瓜岛,但是却没有占领瓜岛,至今还在岛上与美军防守部队激战。而这次唐帝国把舰队调过来,摆明了就是要加快瓜岛的进攻速度,并且寻找机会与美军舰队决战,也就是与哈尔西指挥的第三舰队决战。

在分析了战局后,哈尔西确定了一点,那就是将把第三特混舰队留在瓜岛海域,甚至会把之前调来的那支炮击舰队留在瓜岛海域,继续支持陆战队进攻,并且封锁瓜岛,让美军无法向瓜岛增兵。而唐帝国的航母舰队绝不会轻易的进入所罗门海,更不会过于靠近所罗门群岛南部海域。那么,唐帝国的航母舰队就将在所罗门群岛北面活动,保持距离瓜岛200到250海里左右的距离,一来可以掩护第三特混舰队,二来可以在必要的时候派遣轰炸机干掉北上的第32特混舰队。当然,这只是个初步判断,而没有任何办法可以将其确定下来。

哈尔西很相信一点,既然对方是航母舰队司令官,那么就会将打击航母作为首要目的,就如同哈尔西要首先确保干掉第四特混舰队与第一特混舰队一样,唐帝国的指挥官也肯定要首先确保把第31特混舰队给干掉,然后再去收拾第32特混舰队。问题也就在这里,唐帝国的指挥官会用什么办法来解决掉第31特混舰队呢?

在前往维拉港的路上,哈尔西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谈仁皓是一个富有进攻性的司令官,在进攻与防御中,他多半会选择进攻,而且这也正是航母指挥官的特色,连斯普鲁恩斯这种谨慎的司令官都不例外,都会在进攻的时候表现得那么的果断。如果谈仁皓要选择进攻的话,那么他还会不会在所罗门群岛北面海域?

到了维拉港之后,哈尔西转乘一架水上飞机前往了舰队。他仍然感到难以揣摩对手的安排。如果谈仁皓要选择进攻的话,他肯定会在部署舰队的时候更为积极一点,比如,把舰队安排得更靠南面一点,而这样一来就势必让舰队进入岸基航空兵的打击范围之内,这是很危险的举动,这与谈仁皓在上次海战中所表现出来的谨慎是不一样的,那他到底会怎么做?

到达了“勇猛”号航母上之后,哈尔西就把自己关在了司令舰桥里面。看着眼前的海图,哈尔西觉得有点眉目了,至少有点把握了。他很快就找到了关键点。如果唐帝国航母舰队在布干维尔岛附近海域的话,那么主要任务就是掩护第三特混舰队,并且抓住机会干掉第32特混舰队。可问题是,谈仁皓绝不会这么保守,他不会为了六艘战列舰而动用两支特混舰队里三艘航母上的宝贵的轰炸机的。那么,他就要是放弃了掩护第三特混舰队的任务的话,就有很多种选择了。

到这时候,哈尔西也意识到,他对第31特混舰队的部署也许已经被对手给识破了。如果对手猜测到了他的战役安排的话,肯定就会针锋相对的做好部署。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改变战役安排。可当哈尔西再次看着海图的时候却发现,他却没有对手那么多的选择。

所罗门群岛距离瑙鲁岛的距离大概是650海里,而唐帝国在瑙鲁岛上部署的侦察机至少可以覆盖450海里的范围,而且300海里是绝对搜索范围。另外,唐帝国部署在布干维尔岛上的侦察机也可以覆盖所罗门群岛这边大概200到250海里的范围。这么一来,第31特混舰队也就只有100多海里的有限活动范围,能够供哈尔西选择的机动范围太狭窄了。如果唐帝国的舰队用侦察机来搜索这一海域的话,那么结果他就肯定会暴露无疑!

越想下去,哈尔西就越觉得他没有退路,战场情况对他很不利。也许他可以把航线设得更靠北,或者更靠南一点,但这肯定会有很大的危险。不过,哈尔西很快就发现了一点,一个可以帮他解决麻烦的办法。

可以说,海战本身就是各种机会,运气,以及实力的结合体,在这其中,很多时候运气往往比实力更为重要。而运气有两种,一种是撞上的,另外一种是自己创造的。如果经常撞上好运的话,那也就只是一名幸运的将军,只有那些懂得去创造运气,创造机会的将军才是优秀的将军。

哈尔西就属于后者,虽然在创造机会与运气的同时,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有的时候甚至可以说是冒着生死的危险,但是这要看有没有相对来说高额的回报。如果冒险与回报成正比,而且这个冒险带来的收获远远的超过了可能承担的损失的话,那么选择冒险就没有任何的问题。

现在哈尔西就想到了这一点,他不得不再次冒险,用自己的身价性命去赌对手的身家性命,赢了就全赢,输了就全输,而这也正是哈尔西的性格,如同他的绰号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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