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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结局这两个字,他说得很犹豫,我似乎理解了一些。如果可能,我想他很希望母亲能有更传奇的事情出现,哪怕只是远远的看着,也好过一颗陨落的星辰暗淡无光,而这个故事如今只能从结局开始向前讲述了。
第一章不请自来
2022年,我在都城即将读完大学获得历史学硕士学位,就到了巴诺市的一家电视台实习,阴差阳错留在了一档历史栏目组里当编导。因为这份喜爱的工作,也因为母亲馥汀兰,我唯一的亲人,于是我结束了像空气一样自由的生活,到了巴诺市。
我很不喜欢与母亲面对面,尤其讨厌她的那张脸和那双眼睛。我经常在外面称呼她为那位,或者馥先生,几乎没有人听见我提起过母亲,或者用过什么亲昵的称呼,那么以下的描述中我依然遵循以往的习惯,称她为馥先生或馥汀兰。在我心中,她才貌出众,其他女人无不黯然失色,她严谨刻板、正派规律、精通历史,沉静的以至于一切情感都与她格格不入,我甚至怀疑过她是一只完美无瑕的机器,因为在我的有生之年,她从未衰老过,确切的说,她是个奇怪得令人有些毛骨悚然的异类,不老不死的那一种。
当我与她的面貌特征长到同龄时,是在二十五岁,而她的年龄说出来让人倒吸一口冷气,已经有一百又十岁高龄了,我与她有一张同样的脸,这是我最讨厌面对她的原因之一,更主要的是她那双永远让人看不透冷冰冰的眼睛,像万古枯木般,让我不知不觉感觉似乎就要掉进了那错误的家庭地位里,我究竟是她的谁,或者她根本不希望我是她的谁,反而她看待那些古物件时,眼神中总能涟漪出不同。
我从未听她说过对女儿疼爱的情话,也从未见过我的父亲,从她的描述中,那人已故且原因不明,我甚至没有发现过那人的任何蛛丝马迹,连一件遗物都没有。我的人生有两大愿望,用我卓越非凡的观察力去探究我这位奇异母亲的不老原因和找到我的亲生父亲,如果说有什么线索能够打破那些难解之谜,那就是我们家世世代代流传的古玩了。说不清楚我是为了探究真相爱上了古玩,还是因为什么,尽管她莫名其妙的反对我的爱好,但与她何干。
陈思源是我和馥汀兰身边唯一亲近的人,我称他表哥,比我大五岁,从小照顾我并一起长大,没有血缘关系那种,是馥家族留下的管家系后代,负责帮助馥汀兰打理日常生活,管理着一家私人博物馆,那馥先生的称呼也是源于他。在我的印象中,他永远恭恭敬敬的站在馥汀兰身后的一边,外显谦和,话却很少,是一个整齐的男人,个子很高,骨感的棱角分明的脸颊,面部轮廓几乎挑不出什么缺点,只是那薄薄的唇紧闭看起来有些严谨的刻薄,与馥汀兰有异曲同工之感。陈思源是个古典音乐爱好者,喜欢收集黑胶唱片,平时与我跟馥汀兰共住一处宅院。我很少与他们晤面,除了每周末必要的家庭晚餐,我们各住宅院的一方,谁也不会干扰谁。
四月十七日是周末最后一天,由于是初春,馥汀兰躲在书房里,裹着一张羊毛毯子,依然埋头于旧书堆中。馥汀兰的日常生活均与古玩有关,经营一家小古玩店,四处淘淘宝贝,而每到周末她就是这个样子,特意挑出一天时间在家陪我,她说希望我们的关系更像朋友,可更多的还是各忙各的。陈思源在厨房与保姆忙碌着晚餐,因为这个季节的房间里太过阴冷,我半卧在客厅的天井下的沙发上准备着单位下周选题会的内容,一缕阳光暖洋洋照在脸上,听着老式留声机里咿咿呀呀放着上世纪二十年代的歌曲感觉有些犯困,突然有人在后面拍了拍我的肩膀。
“馥芮白,你姐呢?我刚在古玩市场收了一件好东西,想让她帮我掌掌眼。”
我本能的身体一激灵,从沙发上滚到了地毯上,同时拨开那手掌,这才发现院子的大门被我养的那只调皮的萨摩耶犬“狗”撞开了,是的,我这只宠物名字叫“狗”,而这个不请自来的人叫陈传柏,我叫他柏叔,在隔壁开了一个小古玩店,属于那种超喜欢走街串户的性格,我们搬到巴诺市不过两年,这门槛倒是属他踏的最多。
柏叔宝贝一样捧在怀里一支青花瓶子,带着好奇的眼神在宅院里四处溜达。当他走向一间挂着帷幕的房间门口时不自觉的停下来,迎面走出的馥汀兰,让柏叔不自觉的向后退了几步,马上收回那些猎奇的目光,脸上堆回了笑容。
“那个,w小姐,这可是乾青花?”柏叔闪闪发亮的眼睛中透出了无限的贪婪和期待。
我不自觉的向后捋了一下额上的短发,重新坐回到沙发里,端回手里的书,可不想让馥汀兰看见我跌倒在地上窘迫的样子。狗很乖巧的蹲坐在我的脚下,吐着那柔软的粉红色舌头,我边撸它头上的毛,边远远的注视着馥汀兰和柏叔的一举一动。
馥汀兰面上无甚神情,一张小巧的鹅蛋脸肌肤娇嫩白皙,弯弯的柳眉下,长长的睫毛随着她那双有着清澈深邃瞳孔的大眼睛微微颤动着,一头纯黑色的秀发简单的放在一侧肩膀上,一直垂在腰间,身着纯白色精致剪裁的设计师定制品牌套装,一字型的脖领露出清晰漂亮的锁骨,一条镶嵌着红色珠子的白色羊毛大披肩随意的搭在肩上,很自然的坐在了距离我十米之外天井另一侧长沙发的正中间,她优雅的接过陈思源递过来的咖啡,一双雪白的长腿叠交在沙发上。馥汀兰伸手示意柏叔先坐下,那秀雅绝俗的气息无意中散遍了满屋,让柏叔顿感浑身拘谨,坐在了一侧的独立小坐墩上,陈思源很自然的站在了馥汀兰的身后,远远的向我递过浅笑。
这个小玩意儿很显然柏叔是花了点银子的,柏叔小心翼翼的将那瓶子放在了沙发前的茶几上,又拿起瓶身,露出瓶底,以一种仰视的状态等待着馥汀兰道出结果。
“今生即永生,今世即永世,w小姐,你看这瓶子下面的字,什么意思啊?”
馥汀兰有一种非凡的能力,只要她轻轻触摸那些有特殊意义的古物件,闭上眼睛稍稍花些时间,便能看见这个物件的前世今生,而这种造物弄人让她变得眼光异常挑剔,似乎一直在寻找着什么,对所看之物均流露出一种隐隐的遗憾。
柏叔拿来的的确是一件绝妙的珍品,可对于馥汀兰来说却是我的人生中第一次见到她荡漾出了惊诧之色。换句话说,她还没有触碰过那小巧玲珑的瓶身,眼角却滑下来一行泪。这使得柏叔不知所措的站起了身,支支吾吾的不知说什么好。
关于如何解释异常反应这件事,必须要说明一下,这一切与馥汀兰的身世有关。在我的记忆中,馥汀兰从未缺过钱,这得益于祖上的恩泽。
我们馥家家风正派,百年前是京海城赫赫有名的古玩世家,家世雄厚,当地一条街的染坊铺子都挂着馥家的门牌。馥汀兰的父亲馥谦修,也就是我的祖父,是当时小有名气的爱国人士,有一身不错的功夫,他经常凭着馥家剑法铤而走险的打击一些倒卖文物去国外的小贼。馥汀兰是家中独女,被家人倍加疼爱,动荡的年代,活得却像个天真浪漫的仙女,她每天学学女红,读读诗书,莞尔一笑,皆让人感受到星辰灿烂般的耀眼。俊俏的脸上时常挂着笑容,她两鬓间梳着两条麻花辫,辫子被漂亮的珠粒点缀,环绕在胸前衣裙的褶皱间,那总是被搭配淡雅长裙,均匀的裹在身上,让人不禁想象,像她这般幸福而又绝色的女子,如果能定格在那一瞬间,该多美好。民国二十六年,也就是1937年,馥汀兰二十五岁,与当地大户人家沈家长子沈安之顺利订婚,沈安之是她的青梅竹马,两个如胶似漆很快将进入婚嫁之事。
那一年盛夏,馥谦修亲自带着护卫秘密护送一批盗墓人的明朝文物匆匆归来。馥谦修神色紧张,身侧的佩剑血迹斑斑的还在滴着血,他不顾浑身上下的刀伤,便进入了馥家老宅的密室。馥汀兰无意中见到父亲的神秘举动,便趁着夜里家人熟睡悄悄潜进密室,可是在密室她在暗格中只找到了一枚外观普通的古钱币,正放在左手的掌心中摩挲,突地听得外面有刀剑拼杀的声音,慌乱中她不小心被钱币划破了手指,那只是被划破了一点点的伤口,钱币却如钻进了她的手里,她仿佛瞬间被那钱币吸干了全身血液,最后的一丝力气,她只看到一个若隐若现的人影,对她说,“这是馥家的劫数,汀儿,你一定要活下去。”馥汀兰恍惚间看到一把剑插进了父亲的胸口,她想要声嘶力竭的呼喊,却发不出声音,而后便不省人事。那夜,风雨交加,天空中闪过一道道轰鸣的雷光,每一声响雷都掩盖着铿锵有力的剑鸣声,当尘土漫天被雨水淹没后,所有的昔日阳光化为乌有,却不知馥汀兰从此的人生宛若穿越了百年。
第二日,馥汀兰在密室的地板上独自醒来,走出密室时,她披头散发,形如枯竭老妪。焦灼的阳光下,馥家人如人间蒸发,硕大的院落空空荡荡,四处都是刀剑相向的痕迹,那把她分明看见插进父亲胸口的剑插在血泊中,却不见父亲的尸首,她双膝跪地,一口鲜血从口中喷射而出,与泪交融而下。突然听得有人在身后唤她的名字,她恍惚间被叫醒,当回头的瞬间,容貌再度恢复成二十五的样子。那唤她名字的人是家中的婢女铃铛,她躬身抱住馥汀兰,泣不成声,“小姐,夫人让我出远门送东西,一早回来家就成了这样,我疯了一样四处找你们,能看见你太好了,太好了……”
从此,世间传闻了各种版本,有人传馥家得罪了贼人惨遭灭门之祸,被人挫骨扬灰,有人说馥家大小姐是恶魔现世,吃了馥家人。终究没有人知道馥家遭遇了什么,但是从此没有人敢踏入馥家旧址,而馥汀兰由于那枚古钱币,仿佛被诅咒般,成了被时光遗忘的人,不老不死不灭的独自活了百余年。
在我的印象中,馥汀兰第一次露出情伤的神情,她别过头起身走进书房,撇下无所适从的柏叔,他并不知道自己闯了什么祸事,会让馥汀兰抽袖而去。
陈思源显然认得那物件,我猜想他是在馥汀兰还原老宅时的物品图中见过,这应该也是他回流还原馥家老宅原貌的任务之一,他面无表情的拦住正要跟过去的柏叔。
“多少钱收的?”
“三三三万……三十万……”
陈思源写了一张三百万的支票,放进柏叔手里,反常的犀利眼神望着柏叔一会儿,做了一个送客的手势。
柏叔捏着手里的支票,得意的狠狠的亲了一口,他缓慢向大门口挪着步子。柏叔这老爷子油的狠,他每天游走于鬼市,有几个内线,却眼力很差,柏叔错过了几次天大的好机会,自从一次偶然机会被馥汀兰现场指导了一下,便黑上了我们家。
趁着陈思源转身离开,他一个箭步窜到了我面前,以一种兴奋过度的声音大声道,“馥芮白,你看到刚刚发生了什么吗?这个瓶子我真的是无意中收的,嘿嘿嘿,你们家看上东西也不跟人商量的嘛,我还没捂热乎呢,真舍不得。”
“这个瓶子我刚刚看了,不是什么乾青花,就是个民国初期没什么做工出处的小东西,一个家里再普通不过的花瓶了,但工不错,有点像闺房私藏或者男女信物。”我很清楚他无非莫衷一是的想要在我这里套个原委,而我向来对这样有着浓浓女人味道的东西不感兴趣,尤其是民国时期的,也许来自于内心对馥汀兰一切的排斥,什么“今生即永生,今世即永世”,一看就是个定情信物,我甩了甩头,从沙发上跳起来,活动了一下腰身,向柏叔伸出五根手指,“顶多五万,柏叔,您偷着乐吧!”同时挥动着手掌作出了再见的手势。“下次来记得敲门,否则我要告您私闯民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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