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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恒,一个很普通的名字,人也普普通通,无甚出奇之处,若真要说有甚别于常人之所的话,那便是他的身材尚算得上结实魁梧,可在大唐五千劲卒中却丝毫也显不出来,只不过是普通一兵罢了,还是那种新鲜粉嫩得能滴出水来的新兵,是那种丢入人丛中便寻觅不出来的那种人物,可这等普通却不影响高恒成为骑甲营的尖兵之一,尽管大部分功劳都该归功于出身越王府侍卫伍长王大可的能耐出众,不过嘛,能入选先锋队,本身就代表着高恒这三个多月的军营生活表现得不错,毕竟作为全军最精锐的骑甲营中的箭头大队大多是老兵,连高恒一并算上,新入伍的士兵一只手便能算得出来。
“杀!杀啊!”感受着迎面扑来的劲风和夜空里四下弥漫开来的杀气,冲刺在大军前方的高恒忍不住第一个吼叫了起来,原本尚算周正的面容也因激动而变得略有些子峥嵘的扭曲,一双眼中满是激动的渴望,脚下一用力,胯下的战马便是一个加速,不知不觉中超过了冲在原本排在队列前头的伍长王大可,险险些追上了冲刺在大军最前沿的校尉刘旋风。
高恒这一冲不打紧,原本排列整齐的冲锋阵型险些就此乱了套,急得王大可不由地破口大骂了起来,高速地冲上前去,毫不客气地给了高恒一马鞭,迎着风大吼道:“混帐,还不快归队!”
“啊。”高恒但觉肩头一疼,身不由己地啊了一声,这才发现自己莽撞的行动险些带来的严重的后果,顿时醒悟了过来,忙不迭地减速,调整着步点,再次融合到了战位之中,心中又羞又愧,恨不得给自己来上个大耳刮子,好在此时已冲到了奚利族营垒的大门口,望着愈来愈近的低矮营门,高恒立时忘却了先前的尴尬,一双眼再次迸发出战斗的渴望,手中的长枪握得紧紧的,随时准备刺入任何出现在眼前之敌的胸膛。
“杀进去,鸡犬不留!”眼瞅着即将杀到奚利族人的营门口,刘旋风一扬手中的直柄弯刀,下达了格杀令,霎那间,原本在夜色中沉默疾驰的大唐骑军中爆发出一阵怒吼:“杀,杀,杀!”如林的长枪一体放平,全军上下进入了最后的战斗状态。
近了,更近了,借着奚利族营垒中一堆堆篝火的亮光,已经能看到正慌乱地四下乱闯的敌人还有那少得可怜的敌方起兵正向着己方的骑兵大队迎面冲来,高恒的心中满是临战的紧张,握紧长枪的手也情不自禁抖了起来,不但手在抖,便是俯身马背的整个人都在微微地抖着,甚至没听清校尉大人下达的格杀令,只知道一味地往前冲。
“杀!”望着仓促迎出营门的数十敌骑,刘旋风吼了一声,手中的直柄弯刀一横,俯身马背,连人带马撞进了敌骑那散乱得根本称不上阵型的队列之中,瞬间将迎面扑来的一名敌骑拦腰斩成两截。
“看枪!”眼瞅着冲在最前端的校尉如此英武,高恒忘记了害怕,一双眼瞪得浑圆,双肩一沉,双手猛地一送,手中的长枪便已凶狠地穿透了一名持刀杀到面前的敌骑,紧接着按照平日的训练,弃枪出刀,一个打马加速,手中的弯刀一横,顺势一摆,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准确地将一名正挥刀劈杀的敌骑劈落马下,紧紧跟在了伍长王大可的身后杀透了敌阵,冲入了营垒之中。
冲刺起来的唐军骑兵势不可挡,不过一个照面的功夫,仓促迎击出来的四、五十名奚利族骑兵甚至连反抗的浪头都没能激起,便已被汹涌而来的唐军所淹没,随着微弱的抵抗被唐军摧垮,奚利族的营垒此时便已是赤裸的姑娘,只能是眼睁睁地等着唐军骑兵的揉虐,本就不算大的营垒中哭喊之声立时响成了一片,不少奚利族人匆忙避开唐军骑兵冲击的线路,跃上马背,试图借助暗夜的掩护向营垒外四散逃窜,只可惜他们的一切行动都是徒劳而已——就在刘旋风所部杀入营垒之后不久,营垒的四面八方都响起了喊杀之声,一道道铁流以不可阻挡之势杀将过来,任何想从营垒中逃脱的奚利族人只能是死得更快罢了。
杀敌,杀敌,再杀敌!初次参战的高恒满脑子里只有这么一个想法,可自打先前在营门外短促的交手之后,高恒始终没发现有何敌骑的存在,所到之处全都是些四散奔逃的妇孺老幼,高恒并没有将这些人看成是敌人,当然也就不会出刀相迎,只是盲目地策马在营垒中游荡,试图找到可以出手攻击的目标。
高恒不出手,却并不意味着他不会受到攻击,就在高恒纵马冲过一顶帐篷之际,突地觉得一阵心悸,还没等他做出反应,一支羽箭已从漆黑的帐篷里射了出来,正中高恒的肩头,好在这一箭的力道并不算大,又被铠甲的护肩挡了一下,入肉并不算深,可疼痛却是难免之事,高恒嘴角一咧,险些疼得叫出声来,可很快便被心头的愤怒所取代,大吼一声,一拧马首,在不远处一个急转弯,策马冲向了帐篷,借着马的冲劲,手中的弯刀一个交叉,将帐篷划出个巨大的口子,连人带马撞入了黑漆漆的帐篷之中,试图将那名暗中偷袭他的奚利族人斩与刀下,只不过当高恒真儿个地面对着敌人之际,他手中的弯刀却怎么也砍不下去了——就着营垒中冲天而起的大火,可以很清楚地瞅见,那畏缩缩地站在帐篷一角,哆嗦得连弓都持不稳的敌人竟然是两个最多只有十一、二岁的孩童。
孩子,竟然是孩子!高恒虽听不懂那两名孩子在哭喊着什么,可高举着的弯刀此时却重于千钧,令高恒怎么也狠不下心将这两名孩子斩于刀下,正犹豫着不知该拿这两个孩子如何是好之际,却见一人一骑从帐篷之外杀了进来,还没等高恒反应过来,就见刀光闪了闪,那两名正哭喊着的孩子已倒在了血泊之中。
“混帐,你……,啊,王伍长,你怎么……”高恒见来人毫不怜惜地杀死了孩童,顿时大怒起来,刚想着破口大骂一番,却猛然发现来者乃是自己的伍长王大可,立时硬生生将骂到了嘴边的话吞了回去,看着王大可,迟疑地问一句,脸上满是难于置信的神色——在高恒的记忆中,王大可为人和蔼,心地极好,虽说在训练中从来都不苟言笑,可私下里却是所有兄弟的贴心人,待人和善极了,尤其疼爱孩童,他自己没孩子,可他每月的饷银,除了留一部分己用之外,大部分都捐给了交河城中的慈善堂,用于照顾流落到交河城中的流浪儿,可此时王大可竟然毫不留情地杀死两名尚在幼冲之年的孩子,这令高恒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
“混帐东西,没听见将令么,鸡犬不留!所有奚利族人都必须死!”王大可握着滴血的弯刀,恶狠狠地瞪了高恒一眼,调转马头,策马行出了帐篷,回头一看,见高恒还在那儿发傻,立时大吼一声道:“狗东西,还不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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