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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拟态(第1页)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这句话倒过来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也一样成立。

比如魔法师修炼之路漫长而艰辛,能够收到一个资质出色弟子的难度不亚于在魔法上有所突破,甚至更难。

毕竟在魔法上突破只要自己努力就够了,而优秀弟子出现更多的是依靠撞大运。

唐福没说话,鲁吉拉又怎么样?大魔导师又如何?

他要的只是活下去,依靠自己的力量个乱世生存下去,仅此而已。

还好柯仕仁没有让他太过失望,唧唧歪歪一番后终于开始正式教授魔法。

“伟大的火神,请撕开黑暗,燃起火焰吧!”

念完咒语,唐福吧唧了下嘴,他隐约感觉到火系魔法元素蠢蠢欲动,然而却被什么阻挡一样,无法集中。

“魔法其实就是元素的排列组合,你在制作魔晶石时也要将晶石内部的元素重新排列,使用魔法时也是一样,不过排列的是大自然中的元素。”

柯仕仁背着手说道,“魔法咒语是魔法师在千百年的时间中总结出来帮助魔法师对元素进行召唤、组合的快捷口令,只有掌握了咒语才能顺利的召唤出魔法。”

“那我只要掌握了魔法元素排列组合的规律,岂不是不用咒语也能召唤魔法吗?”

唐福的问题引来柯仕仁一阵大笑。

“没错!”柯仕仁气喘吁吁的说,“当魔法师对一个法术非常熟悉的时候,他只需要在心里默念咒语就可以召唤魔法,这就是默发!”

“而当魔法师对法术熟悉到惊人的程度,甚至都不需要念咒语就可以直接召唤魔法,我们管这种情况叫瞬发!”

柯仕仁接着说:“咒语召唤是学习魔法的捷径,但却不是唯一的道路。”

“瞬发魔法其实就是魔法师用自身的魔法力强行将大自然中的魔法元素按照法术的规则重新排列,从而引发魔法!”

笑归笑,柯仕仁的眼睛里还有怎么也隐藏不了的欣赏,“你能想到这个问题,足以说明你在魔法方面的天赋!但我要提醒你,不论默发还是瞬发,都是魔法师经过千百次的苦练,和魔法元素契合到恐怖的阶段才能做到的技能!”

唐福点点头,这个道理他明白到不能再明白。

希玛城里从来就没有不劳而获的好事!

想要比别人更好的生活,就必须比别人吃更多的苦。

唐福的目标是能够默发魔法,瞬发更好!

这个目标和他的生存环境有关。

虽然他已经离开希玛城很久了,而且今后回到希玛城的可能性很小,但唐福还是习惯以希玛城的思路来思考事情。

如果在希玛城,一个没有武士保护的魔法师与人发生冲突,最终的结果肯定是死路一条!

魔法师的身体很脆弱,施放魔法需要吟唱或长或短的咒语,而在希玛城的亡命之徒心中,胜负生死往往就是贴身肉搏的那一瞬间!

这样的一瞬间可能只是几秒钟的时间,甚至一秒钟都不要!

别说唐福现在不可能有追随的武士,也不可能有钱雇佣保镖,即使有他也不会这么做!因为唐福从来没有把自己的生命交给别人掌握的习惯!

所以,一定要学会默发和瞬发!不论多么艰苦!唐福暗自发狠,在学会默发之前,宁可不让人知道自己魔法学徒的身份!

直到第三天,唐福才成功依靠咒语召唤出一个魔法学徒的基础魔法火球术。

前两天虽然没说什么,柯仕仁的一些小动作还是出卖了他焦急的心情。

比如他经常不小心扯断下巴上那稀疏的胡须,这直接导致两天后他看上去年轻了很多——他的下巴光洁的如同一个没断奶的小屁孩。

柯仕仁的焦急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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