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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毕,就向前走,同时泪腺也在这一刻爆炸。
隔天,我依然去探病。
就算前一天遇到这种事,我还是无法放下李思豪不管。三天,过了今天就剩两天。
因为爸妈的身份,我才可以早早完成之后留学的事,现在就只差我整理行李,然后等待大后天的到来,我准时去机场,搭上飞机,前往目的地就行了,一切都不需要我操心。
可是我最担心的人却迟迟不让我休息。
看着他的睡脸,仔细观察他的五官,触摸他的五官,以及藏在发际的小痣。
明亮的黑眼睛,坚挺的鼻子,略薄的嘴唇,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的第一印象,一个学期即将过去,我还是这么认为。
这张脸,是我曾经讨厌的,现在依然讨厌。过去的讨厌是厌恶的讨厌,现在的讨厌却是他长得太好看,让我的目光无法离开他,即使一秒也不愿意。
他一点也没变,依然是那个温暖的他。
但就是这样子,我才更不想让温暖的他消失,所以我得离开,还给大家原来的他。
我看了看手錶,觉得时间差不多了,就提起包包站起,「我走了哦。」语落,我在他的脸颊上落下一吻。
只有现在这样,我才敢这么做,而我最多也只能亲吻脸颊,嘴唇不是属于我的,三天后他整个人也不专属于我。
算了,这就是缘份吧。
我们之间没有那个缘,就算我死命的强求上天不要拆散我们俩,也不可能如我所愿。
属于我的就算我再怎么推开,它终究会回来,不属于我的,不管我再这么想尽办法想将它留置我身边,它始终会离去。
而我跟李思豪就是后者的例子。
我们没那个缘份,既然早已知道无缘,那我又何必强留?早早放弃、忘了,之后比较好过。
回家整理了行李,然后整理一些申请资料,正当我在烦恼我的印章跑哪去了,我打开抽屉,发现了一块布料。
那是我之前想轻生那天,李思豪为了帮我止血用美工刀割下自己衣服的一角为我止血。
布料上的血渍已被我洗乾净,但感动依旧犹存在心中。
拿起布料,思绪又飘回李思豪身上。
怎么办,我又想你了。
好想,好想。
你赶快醒来,恢復健康好吗?好想再次看到你健康的站在我面前,笑着对我说:「别担心,我很好。」或者不在乎别人的眼光直接表白:「舒妤,我真的好爱你。」之类之类的。
拜託让我放心,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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