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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结束)
“果然是『顾明斯成』,真是跟不上你的节奏啊,顾先生。”电台老板在听了顾斯成为他们的电台写的故事后,对他写的故事赞叹不已。
“没法子啊,赖先生。要集合爱情和惊悚的元素在同一个故事,还真是有点伤脑筋啊。”
“一般的作者都会把爱情的元素放在前头,而惊悚的情节则是放在后半段,没想到你还可以来一个反转啊!我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听灵异故事听哭了,哈哈哈。”
“谢谢你给我这个发展机会,下一段故事我也写好了,你们可以慢慢审稿和改编。”
“你的稿,谁敢改啊?”
“我有那么霸道吗?”
“是因为没人有信心改的比你好。”
电台老板赖先生和顾斯成在录音室前客气地边笑边说着,似乎双方都很满意这一次的合作。而在这个时候,顾斯成却接到了刘编辑的电话。
“喂?斯成,你有空过来出版社一趟吗?”
“我就在电台而已,拐个弯就过来。”
顾斯成挂断电话后,礼貌地向赖先生请示了他要离开后,便往出版社走去。
“怎么啦,刘编辑?你有事找我吗?”
“来,这是你的稿费。你算一算对不对。”
“合作了这么多年,能不信你吗?”
“不能哦,哈哈哈。对了,听说你给替赖先生的电台写的故事救了那节目的收视率哦,赖先生应该很满意吧?”
“应该吧?我觉得还是可以写得再好一点。”
“再好一点?那样的话我确实可以用客观的角度来给你意见哦。”
“真的吗?那就太谢谢你了。”顾斯城得知刘编辑答应为他提出意见后,开心地坐了下来并用一种期待的目光看着刘编辑。
“你之前写的【生日会遇见的她】系列是不是突然间在部落格人气爆发?”
“对啊。”
“那你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吗?因为你用的是第一人称。”
“你的意思是说,读者喜欢我们用第一人称来叙述故事吗?”
“不是,不是。是因为你在用第一人称来叙述故事的时候,会让人有一种代入感。不管故事惊悚不惊悚,首先读者就会先能感受当下的感觉了。我想说的是,你的故事能写的那么好,不只是因为你用了第一人称那么简单。而是你的故事会写得让人看着很真实,就像是真实发生的一样。”
“那我明白了,就是把故事写得就像是真的有这件事情发生一样。”
“对,其实你之前写的都很写实了,只是你还差了一点东西。”
“什么东西呢?”
“就是你还没有踏入险境。编故事当然是要你自己也亲身经历,才能够投入角色让人有代入感的嘛!”
“你的意思是要我去见鬼?这不好吧?”
“不是让你真的去见鬼,可是你可以做一点调查,从中找一点灵感。你可以拿一些都市传说来当参考,比如你遇到了一些都市传说里的灵异事件。”
“明白了,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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