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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奎和史勇吃着野味,喝着烈酒,随着话题的深入,彼此都有点相见恨晚的感觉。难怪史勇会临阵倒戈,他从本质上来说,和雷一鸣并不是一路人。
据传言,史勇不但武功了得,独门暗器飞镖更是玩得出神入化。今晚,文奎便想试试他的家底。
一只老鼠自寻短见,在窗台上露出狡黠的目光,似乎正在偷窥室内的吃食。
文奎笑道:“史兄,窗台上那只老鼠你看到了吗?我们看谁先击毙它?”
说罢,文奎悄然掏出刚从军火库取出来的勃朗宁手枪。这支来自后世的手枪,体积小,精度高。
啪!嗖!
文奎的枪响了。几乎同一时间,史勇的飞镖也出手了。可怜那只老鼠,遭遇连续重击,被打得粉身碎骨!
“见笑!”
“见笑了!”
两人互相欣赏了一番,拱手笑道:“来,喝酒!哈哈哈!”
文奎见时机差不多了,便掏出那支小手枪递给史勇:“我们兄弟一场,聊表心意。”
在古代,遇到知己,赠宝刀宝剑已是习俗。对于史勇而言,赠枪真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文奎带人打黑水寨时,史勇可是见识过先进武器的厉害。而这支手枪,显然比那些三八步枪又高了一个层次。
“这、这如何使得?”史勇激动得有些语无伦次,单腿跪地说道:“文少爷,我怎么受得起您如此重礼?”
“唉史兄见外了不是?”文奎额间急出汗来,一把将史勇拽起来:“一点小礼物,不成敬意。再说,我以后要是有机会去西洋,还可以去买呀。这世界,只要有钱,枪这玩意还是能买到的!”
“我不是这个意思!文奎兄弟,你是我的主人呀,我怎么受得起如此大礼?”
眼见史勇跪地不起的样子,文奎直接抹了一把冷汗,暗道,古人的礼数实在太重!一点点礼物,犯得着跪地吗?何况这史勇,年龄上可是要比文奎大好几岁的。
“什么主人仆人的?从今往后,我和黑水寨的弟兄同生死共患难,大家都是一家人。史兄,我也有用得着你的地方呀。你何必行此大礼?”
“但凡文少爷吩咐,史某人定当两肋插刀,万死不辞!”
“那你先接受了我的馈赠再说。”
“是,少爷!”
勃朗宁手枪里面还有五发子弹。打完了这五发子弹,这玩意就变成了一块废铁。所以,文奎一点也不用担心它有多大杀伤力。
而对于史勇而言,这可是文奎最至高无上的信任。要不然,文奎怎么舍得拿杀人利器相赠?
史勇接过枪,显然是喜欢得爱不惜手。
文奎见时机已经成熟,便开始布置任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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