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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第1页)

斯百德在一边添油加醋:“那个不算什么,他估计会喜欢城堡花园里那个派对,喂,小丁通,全美名模大赛前十名来端盘子哦,开心吧?”

我发了一阵子呆,摇摇头对冥王说:“我要回家。”

尾声

十号酒馆。

每一个晚上和其他晚上都一样。约伯擦着杯子,他最近稍有发福,可能是做监狱生意那会儿官商勾结,应酬太多,活生生把肚腩都吃得多出了一小坨。酒馆里的位置没了,摩根来得太晚,只好坐在飞镖机下,梗着脖子等人一镖射中他的颈动脉,就赶紧拿手术包出来给自己缝针。

我在吧台那儿站着,新来的一个酒水供应商拿了一堆货版给我看,我每一支喝一口。有的丢给约伯:“买!”有的丢到垃圾桶:“滚!”有的直接砸到供应商的脑袋上:“操!人家好歹还兑点乙醇,你直接兑甲醇,想喝死谁啊!”

等人家一脑门儿包走了,我过去找摩根,一边拿吸管喝他的啤酒一边问他:“奇武会那边,有什么消息没?”

他摇头晃脑地听音乐,十分陶醉——也不知道他十几年的书都读到什么地方去了,对《十八摸》这种歌如此着迷,对我说:“有,爱神跟涂根举行了婚礼,在法国圣马歇尔城堡搞的,据说涂根的棺材本都拿出来了,场面盛大。”

这个我倒是始料未及:“爱神不是诈降卧底吗?”

摩根点点头,眯着眼睛说:“诈降是诈降,真爱是真爱,又不矛盾。”

他看了我一眼:“真爱,你懂得是什么吗?”

我叹了口气,解开自己的衬衣下面的两颗扣子,露出结结实实绑在我腰间的全天候监听器。那是小铃铛干的,只要我踏出方圆一公里之外——简单地说就是十号酒馆和家之间这个范围之外,或者乱说乱动,那就格杀勿论,她把砍刀和硫酸都买好了。

摩根了然地点点头,招手叫了另一瓶啤酒。夜风轻轻从半开的十号酒馆大门外吹来,秋天的晚上格外清爽,周围喧哗不断,却刚刚好是我想要的那种心有所属。

我们沉默而惬意地喝了半小时,小铃铛连环call我侍寝,我喝完自己那瓶酒,冲摩根点头道别,从后门出去抄小路回家,顺便在厨房门口告诉木三:“进门右手靠墙第三桌,左边那个脸上有刀疤的家伙,是个连环杀手,估计逃了有些日子了,你做完牛肉抽空去干翻他吧。”

你知道吗,十号酒馆啊,就是这个世界上的连环杀手永远都不应该来的地方啊。

特别篇:密医

楔子

漆黑的道路上,醉酒的归人唱着零零碎碎不成调的歌,尽管无人欣赏,他却不时大喊大叫:“谢谢捧场,啊,山上的朋友你们好吗?”在这位仁兄的臆想中,自己想必是正在舞台上倾倒众生的一代名伶吧。

仿佛是一种呼应,摩托车巨大的轰鸣声忽然从远处响起,迅速逼近。醉鬼沉浸于虚幻的辉煌世界,懒得转头看究竟,但他踉跄的脚步随即被一辆超重量级的哈雷横路挡住。车手戴着巨大的黑色头盔,俯下身体,他们的距离是如此之近,彼此都能闻到身上的味道。

酒的味道。死的味道。

车手稍微抬起头盔,用一种与外表出奇不协调的温和声音问:“刚刚喝过龙舌兰吗?”

醉鬼愕然抬起头来,费力地理解了对方的问话,脑海中似乎荡漾起一些残碎的片段——龙舌兰,免费的,每人一杯的,上好的龙舌兰……他露出几近天真的愉快笑容,抓住摩托车的把手,用一种醉了的人特有的口吻喋喋道:“哇,有人刚刚,嗝,一口气喝掉了八十杯啊,唔,是八十杯吗?还是五十八?反正,一口气哦……”

摩托车手对这个回答似乎相当满意,他点点头,发动机再度轰鸣,惊得附近停泊车辆上的警报器呜呜作响。在巨大噪声的掩护下,一道黑色的阴影带着沉重的风声凌空击下,在醉鬼的后脑勺儿上撞出沉闷而痛楚的回响。

醉鬼扑地,缓缓地闭上眼睛,世界陷入一片沉静的虚空,黑暗而阴冷。在他最后的意识里,不知为何,像是感觉停电了——就在今晚的演出高潮正要来临时!这实在是太过分了!

他孤独地躺在那儿,并不知自己是一桩多人遭遇不明袭击致植物人事件的一分子,更不知在某一个卷宗上,这一晚被称作“龙舌兰连坐之夜”。

那晚十点我准时来到十号酒馆,已经有不少人。酒保约伯在吧台后擦杯子,把亮晶晶的擦成黑乎乎的然后放回墙架。他是个本来长得超好看,却故意邋遢得叫人看不出他好看的男人。他跟我打招呼,说:“今天来了个没见过的男的,一脸死相。”

我顺着他示意的方向看过去。果然是张生面孔,坐在离吧台最远处的角落里,靠着点唱机,四十岁上下的男人,看得出一辈子都养尊处优。此刻他低着头,面前放了一长排tequila,正有条不紊地一口一杯按顺序喝下去,不算特别快,但节奏感很好,简直称得上优雅,那模样就像是永远喝不醉也喝不死。

十号酒馆在烟墩路十号,酒馆前有一个小院子,四面围墙,铁花大门永远敞开,一条黑色石子路通进去。酒馆只有两层楼,但房子很高,红砖,白屋顶,从远处看相当漂亮,近看就知道这地方脏得不行。

门口没有标志,也没有名字,一副爱来不来的架势,里面倒是按常规摆着红木长吧台、架子、酒柜,木头地板闪闪发亮。角落里的飞镖机很旧,喜欢发神经,明明没坏,但不管飞镖射中哪个部位都会激烈反弹,方向莫测,经常大家喝着喝着就听到角落里传来一声惨叫,某位顾客捂着脸,一脑门子血摸出来,嘴里骂骂咧咧。

之后,约伯会打电话给120,救护车很快就到,在门口一停就是一两个小时,但大多数情况下伤者根本得不到包扎——开救护车的人要么在这儿直接喝挂了,要么在喝完后回医院的路上被抓了然后拘留。

我挺喜欢这儿,每天晚上准时来报到,不是没其他地方可去,只是老觉得多一处不如少一处。我猜有这样想法的人不少,所以来十号酒馆的基本上都是熟面孔,什么人都有。基于某种微妙的情绪,我们从不相互打招呼,在这儿不,在其他场合更不。

那个陌生男人一直躲在角落里喝龙舌兰,从十点到十一点五十分,不歇气地喝,他成功地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一开始还只是单纯地多看两眼,后来就变成了全场紧盯。不少人过去跟约伯下注,赌他会不会直接喝死在这儿,约伯押不会,数额很大,差不多是他的全部身家——是的,我们都知道约伯全部身家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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