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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文只身来见新界龙头,第一胆识就让对方心生敬意。给对方倒茶,也表示了文哥道歉的诚意,而丢牙签,又表明你想打我就奉陪的勇气。接着他软硬兼施,先说明是太子刚先挑事,自己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用警察威胁对方,最终让对方投鼠忌器,揭过这一篇。
阿霆去练了拳击,变得更大只了。也从港大毕业,在校园里偶遇了米雪。
我只能说,阿霆的同学画风都跟他不一样,看来他也拉高了整个港大的颜值啊。哎,现在出来混都要港大毕业的了,简直不给人留活路嘛!
在阿公的承认下,三人正式在帮会里承担了一个职位。
电影开始20分钟,角第二次相遇,其实这次才算是米雪的正式出场,有台词有人物性格。从上一次在港大毕业礼上惊鸿一瞥,阿霆就喜欢上米雪了,这次看到有机会赶忙英雄救美。从米雪的穿着打扮和用一千元大钞买饮料可以看出来,她肯定不是什么小家碧玉。这一段有两个细节:混混来找事,米雪心生厌恶却毫不惧怕,甚至先出手推了缠着她的小混混一把阿霆帮她解围又帮她付钱,她却据不肯受。从这两处可以看出来她肯定出身良好父母也宠爱,才养成这倔强无畏的性格。后面发生的事情也证明了这一点。
有很多人看完电影都说,这个女主角其实可有可有,的确,米雪这个人物的存在,除了给故事硬加上一条感情线之外,真的没有对情节发展产生任何影响。把她从剧本里剔除也不会对原本的故事走向发生改变可能会有人说如果没有米雪,阿霆的结局就不会那么悲惨。事实上,导致阿霆的死最根本的原因是他要争“坐馆”,这一点是他从被人打的那天就决定了的,从挨打后,阿霆的性格和人生发生了很大转变,他从一开始的“保护阿妈讨生活”变成了“出人头地不要怕死”。他既然已经有了“牺牲一切也由他”的心理准备,就一心一意往上爬,正是他这种“做人就要狠到底”的性格才导致了他杀死阿明,与爱莲姐结怨,一定要争“坐馆”,最终被阿公借爱莲之手铲除的结局。
而每次阿霆被人绑走或出事时,都和米雪在一起,乍一看好像是因为米雪才让他总是身涉险境,事实却不是这样。如果没有米雪,他可能和别的朋友在一起,或自己一个人,只要仇家找上门来,他身在何处是不重要的。另一方面,与米雪的爱情也没有对阿霆的性格和人生产生决定性的影响没有导致他性格上的变化。如果他第一次下定决心改变是因为爱上了米雪,才要出人头地如果最后因为米雪的提议和她去了美国,逃过一劫,那么米雪在整个故事中是有决定性作用的。但实际上米雪只是一个锦上添花的摆设,她在阿霆的人生中没有起到任何作用,这可以说是剧本的一大问题。…
有的人也许会说,米雪的存在展示了阿霆在爱情中的一面,但是在编剧笔下,爱情中的阿霆和其他时候的阿霆没什么区别,性格一样、三观一样。也有人说男人戏总是需要女人来调剂一下,但是和爱莲、阿栋妻子比起来,米雪这个人物充其量是个花瓶,因为她在性格上也没有任何亮点可看而她身份的设定阿霆老板的女儿,也是完全没有意义的设定。
前期的阿霆,虽然在帮会里有一定地位,大家都叫他“霆哥”,但是无论外表还是言谈都还是一个大学生的样子。一笑就露出两排大白牙,大家却能信任他看场子。无论遇到谁,打招呼方式都是“哈喽哈喽哈喽”。在自己的酒吧里遇到了以前港大的同学,通过他们两年没见可以得知,现在是毕业两年后的事了。阿霆在同学的介绍下开始了帮生意人讨欠款的活计,并再一次遇到了米雪。通过米雪和阿霆老板王波的互动,应该不难猜出她是王波的女儿。而她的身份也让后来的一段插曲发生的非常不合理。
阿霆听说米雪被爱莲打,赶忙英雄救美。
首先,王老板不是第一次来这个酒吧,他之前就在这里谈生意,而且自从和阿霆合作后,也应该常来。爱莲不必说,这是公司的地盘,她也是常客。两个有头有脸的常客互不认识,互相找事,我只能说好吧编剧你要这样写也说得过去。
第二,王老板也不是规规矩矩的生意人,又和黑道打交道,谈生意就自己和女儿,不带一两个保镖?他的女儿被人打了,他不知道就算了,还没有人告诉他?
第三,这场戏在整个段落或者整个电影中没有任何的延展性。王波知道自己的女儿被打了,他居然毫无反应?好吧,你有可能说他不知道。他如果不知道,那就更证明了第一句话的论点。从后面的剧情和爱莲的反应也可以看出来,爱莲并没有把这场小风波放在心上,首先她已经教训过阿霆了,大家都是一个公司的,也还没到撕破脸的阶段,只要面子上过得去就行其次,爱莲并不是小肚鸡肠的人,从她碰到米雪后先跟她道歉就可以看出来,所以一个小弟的这种行为并不会让她在心里记恨最后,后面也有交代,爱莲和耀文年轻时也是这样认识的,所以出于感情,爱莲也不会从此就对阿霆怀恨在心。
可以说这场英雄救美的戏码,只是编剧为了给角的感情更进一步故意设置的一个“巧合”,对整体的剧情走向没有起到任何推动作用。你可以用巧合来解释很多事情,但当一个情节点中所有的原因都只能用巧合来解释的话,那证明这个情节本身就有问题。这场戏甚至暴露了很多女主角性格的缺陷:刁蛮任性、自私、冲动等等。我是也不太明白编剧这样黑自己的女二号用意何在,有的时候我都不明白为什么阿霆这样的人会爱上米雪,只能说一见钟情的力量太伟大。
这个电影里有很多关于轮回的设置,从很多细节都可以看出来,阿霆和年轻时的耀文很像,耀文当年可能也是在最底层艰难生活的年轻人,他一直劝阿霆读书,不要加入帮会。他和爱莲的相遇就跟阿霆和米雪的相遇也一样。这些人生中的相似不断地重复发生,而帮会和帮会众人的命运也像一个循环。
我很喜欢爱莲和耀文的默契,爱莲一伸手,耀文就知道她要什么,完全不需要语言。
大哥文只身来见新界龙头,第一胆识就让对方心生敬意。给对方倒茶,也表示了文哥道歉的诚意,而丢牙签,又表明你想打我就奉陪的勇气。接着他软硬兼施,先说明是太子刚先挑事,自己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用警察威胁对方,最终让对方投鼠忌器,揭过这一篇。
阿霆去练了拳击,变得更大只了。也从港大毕业,在校园里偶遇了米雪。
我只能说,阿霆的同学画风都跟他不一样,看来他也拉高了整个港大的颜值啊。哎,现在出来混都要港大毕业的了,简直不给人留活路嘛!
在阿公的承认下,三人正式在帮会里承担了一个职位。
电影开始20分钟,角第二次相遇,其实这次才算是米雪的正式出场,有台词有人物性格。从上一次在港大毕业礼上惊鸿一瞥,阿霆就喜欢上米雪了,这次看到有机会赶忙英雄救美。从米雪的穿着打扮和用一千元大钞买饮料可以看出来,她肯定不是什么小家碧玉。这一段有两个细节:混混来找事,米雪心生厌恶却毫不惧怕,甚至先出手推了缠着她的小混混一把阿霆帮她解围又帮她付钱,她却据不肯受。从这两处可以看出来她肯定出身良好父母也宠爱,才养成这倔强无畏的性格。后面发生的事情也证明了这一点。
有很多人看完电影都说,这个女主角其实可有可有,的确,米雪这个人物的存在,除了给故事硬加上一条感情线之外,真的没有对情节发展产生任何影响。把她从剧本里剔除也不会对原本的故事走向发生改变可能会有人说如果没有米雪,阿霆的结局就不会那么悲惨。事实上,导致阿霆的死最根本的原因是他要争“坐馆”,这一点是他从被人打的那天就决定了的,从挨打后,阿霆的性格和人生发生了很大转变,他从一开始的“保护阿妈讨生活”变成了“出人头地不要怕死”。他既然已经有了“牺牲一切也由他”的心理准备,就一心一意往上爬,正是他这种“做人就要狠到底”的性格才导致了他杀死阿明,与爱莲姐结怨,一定要争“坐馆”,最终被阿公借爱莲之手铲除的结局。
而每次阿霆被人绑走或出事时,都和米雪在一起,乍一看好像是因为米雪才让他总是身涉险境,事实却不是这样。如果没有米雪,他可能和别的朋友在一起,或自己一个人,只要仇家找上门来,他身在何处是不重要的。另一方面,与米雪的爱情也没有对阿霆的性格和人生产生决定性的影响没有导致他性格上的变化。如果他第一次下定决心改变是因为爱上了米雪,才要出人头地如果最后因为米雪的提议和她去了美国,逃过一劫,那么米雪在整个故事中是有决定性作用的。但实际上米雪只是一个锦上添花的摆设,她在阿霆的人生中没有起到任何作用,这可以说是剧本的一大问题。…
有的人也许会说,米雪的存在展示了阿霆在爱情中的一面,但是在编剧笔下,爱情中的阿霆和其他时候的阿霆没什么区别,性格一样、三观一样。也有人说男人戏总是需要女人来调剂一下,但是和爱莲、阿栋妻子比起来,米雪这个人物充其量是个花瓶,因为她在性格上也没有任何亮点可看而她身份的设定阿霆老板的女儿,也是完全没有意义的设定。
前期的阿霆,虽然在帮会里有一定地位,大家都叫他“霆哥”,但是无论外表还是言谈都还是一个大学生的样子。一笑就露出两排大白牙,大家却能信任他看场子。无论遇到谁,打招呼方式都是“哈喽哈喽哈喽”。在自己的酒吧里遇到了以前港大的同学,通过他们两年没见可以得知,现在是毕业两年后的事了。阿霆在同学的介绍下开始了帮生意人讨欠款的活计,并再一次遇到了米雪。通过米雪和阿霆老板王波的互动,应该不难猜出她是王波的女儿。而她的身份也让后来的一段插曲发生的非常不合理。
阿霆听说米雪被爱莲打,赶忙英雄救美。
首先,王老板不是第一次来这个酒吧,他之前就在这里谈生意,而且自从和阿霆合作后,也应该常来。爱莲不必说,这是公司的地盘,她也是常客。两个有头有脸的常客互不认识,互相找事,我只能说好吧编剧你要这样写也说得过去。
第二,王老板也不是规规矩矩的生意人,又和黑道打交道,谈生意就自己和女儿,不带一两个保镖?他的女儿被人打了,他不知道就算了,还没有人告诉他?
第三,这场戏在整个段落或者整个电影中没有任何的延展性。王波知道自己的女儿被打了,他居然毫无反应?好吧,你有可能说他不知道。他如果不知道,那就更证明了第一句话的论点。从后面的剧情和爱莲的反应也可以看出来,爱莲并没有把这场小风波放在心上,首先她已经教训过阿霆了,大家都是一个公司的,也还没到撕破脸的阶段,只要面子上过得去就行其次,爱莲并不是小肚鸡肠的人,从她碰到米雪后先跟她道歉就可以看出来,所以一个小弟的这种行为并不会让她在心里记恨最后,后面也有交代,爱莲和耀文年轻时也是这样认识的,所以出于感情,爱莲也不会从此就对阿霆怀恨在心。
可以说这场英雄救美的戏码,只是编剧为了给角的感情更进一步故意设置的一个“巧合”,对整体的剧情走向没有起到任何推动作用。你可以用巧合来解释很多事情,但当一个情节点中所有的原因都只能用巧合来解释的话,那证明这个情节本身就有问题。这场戏甚至暴露了很多女主角性格的缺陷:刁蛮任性、自私、冲动等等。我是也不太明白编剧这样黑自己的女二号用意何在,有的时候我都不明白为什么阿霆这样的人会爱上米雪,只能说一见钟情的力量太伟大。
这个电影里有很多关于轮回的设置,从很多细节都可以看出来,阿霆和年轻时的耀文很像,耀文当年可能也是在最底层艰难生活的年轻人,他一直劝阿霆读书,不要加入帮会。他和爱莲的相遇就跟阿霆和米雪的相遇也一样。这些人生中的相似不断地重复发生,而帮会和帮会众人的命运也像一个循环。
我很喜欢爱莲和耀文的默契,爱莲一伸手,耀文就知道她要什么,完全不需要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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