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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的老不死有一个文雅的名字,真名叫做夏秋雨,一般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有人在祈求老天下一场秋雨。
说起夏秋雨就不得不提起他老不死外号的来历,据说在十年前,老不死将夏家的产业扩大之后,遭遇了自己养子的背叛,这个养子非常特别,是他一个老对手的儿子。
夏秋雨是清末最后一批秀才,所以刚开始的他也是非常的文雅随和,奈何时势造英雄,在这个战乱的年代里,仅仅当一个儒雅的秀才,显然是不太现实的。
时局的变化,更是如同大海上的暴风雨,没人知道下一场暴雨什么时候会到来。
而夏秋雨的老对手更是一个了不得的人物,两人惺惺相惜,但最后决裂成生死仇敌,听说是为了一个女人。
具体是哪个女人没人清楚,但总之就不是夏云飞的奶奶就是了。
之后对手全家被灭,留下的年幼儿子被夏秋雨给收留,他让养子和自己亲生儿子一起长大,但没想到自己的妇人之仁,却造成了自己亲儿子的死亡。
夏家也是危在旦夕,而夏秋雨就选择了装死,如同当初司马懿装病一样,博取了养子的同情。
毕竟养子也是他养大的,父子之情也是有所存在的,所以养子没下杀手,在杀死了老不死的亲儿子之后,还把老不死的孙子留下来。
这个孙子就是现在的夏云飞,然而老不死却在等候时机,他暗中控制,将整个夏家的时局把握在自己手中的时候,忽然发难,将养子杀死,而他也重新“复活”。
于是江湖上的不少人都将夏秋雨戏称为老不死,这个老谋深算的老狐狸也就此闻名南京城。
叶知秋的寥寥几句话,竟然就将老不死的身体状况说了出来,这也让周围的不少人纷纷咂舌不已。
本来很多人都非常的看清叶知秋,认为这不过是一个仗着家族势力的小大夫而已,但没想到他却能够有如此胆魄直接跟老不死商量这些事情。
不仅仅是周围的宾客,还有老不死也对这个年轻人颇有好感。
这让引荐叶知秋的夏云飞非常有面子,一直以来,夏云飞都是被老不死当做一个孩子,而现如今夏云飞推荐了几个有真本事的人,也让老不死感觉到欣慰。
他而已知道,自己迟早得老去,而夏家硕大的产业,早已经被其他两个大家族看在眼里,没有人会对夏家的这块大蛋糕不垂涎欲滴,选个接班人,是老不死目前的当务之急。
好酒好肉,一顿畅快淋漓之后,宾客已经走得七七八八了,而老不死却让叶知秋留了下来。
老不死喝了一口茶,看着桌子上的东西被服务员带走,他说道:“听云飞说,你在青湖县遭受了一场冤枉事?”
“只怪我不会看人,将一个小人当成了自己的大哥,若不是我家里人有心,恐怕这时候全部人都被烧死了。”叶知秋每每想起青湖县的遭遇,他就有些心有余悸。
老不死点了点头:“的确,越是危难关头,越能够体现一个人的忠诚……你之前说,你让人假扮成丧礼的队伍,自己偷偷跑出城去?为何你不直接将人安插在队伍中呢?”
“其实仔细想想,换位思考一下,若我是马大山,这时候忽然出现了一个隆重的队伍,必然我会怀疑,我就是抓住了他的这个想法,将最明显的队伍作为诱饵,反正我那几个哥们和马大山无冤无仇,他也不会为难他们的,然而马大山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丧礼的队伍上面,那就对周围的百姓注意力减少了,在人群中离开,比藏身在送葬队伍更加的合适安全。”叶知秋说道。
老不死眼中出现了赞许的意味:“英雄出少年,这一招声东击西简直漂亮,不过马大山身边若是有个给他出谋划策的人,也许你就不会那么幸运了,所以你一大半都是靠着运气的。”
“是,我也知道是运气,但有时候运气加上自己的努力,成功率就会大增,不出城是必死,逃出城是可能会死,自然舍少取多,冒险一搏了。”叶知秋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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